项安波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近年来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因为认识不一、利益冲突、体制问题和法律不完善等多方面原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主要表现为目前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任务尚未完成(截至2011年底,全民所有制企业仍占国有企业总数的15.5%,从业人员占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17.0%)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股一股独大(国有企业中国有股权比重——按国有资产总量占企业净资产总量的比重来估算——为79.6%,且从2007年以来一直保持在80%左右,个别年份甚至略有上升)等问题。
新时期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不仅需要解决上述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实现国有股权和国有资本布局的动态调整,使国有企业成为完整、独立的市场主体,优化国家公共资源布局结构并提升其经营效率,提高国民经济效率、协调发展能力及国家竞争力。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成以下几个具体任务:
——要对国有企业按照所属的行业和领域及其产业经济属性实施分类管理,大多数领域中的国有企业要完成公司制改造;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大多数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的类型、规模和能力,相应地选择引进战略投资者、整体上市和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等合适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十五届四中全会“除少数需要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都要实现股权多元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决定,应该得到彻底落实。
——在竞争中动态调整、逐步降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比重,促进多元化、提高流动性,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产业领域转向社会保障、科技创新、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等社会公共产品领域,向真正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建立有效的国有资本配置机制与动态的国有股权调整机制,明确不同领域的国有股权调整的决策主体、条件、程序和方式方法,赋予中小型国有企业国有股权更强的流动性和调整灵活性。
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具体措施包括:推进国有企业股权的证券化,这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趋势、主要途径和重点任务;大型国企深化产权改革主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整体上市两条途径;中小型国企深化产权改革的路径主要是进入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上述举措和共同努力,促进国有企业成为有效率和具竞争力的独立市场主体,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