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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善涛:日本鸠山一郎内阁时期中苏对日复交问题历史考察

2013年10月09日15:09   

四、中苏在对日复交问题上的相互合作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确立了“一边倒”的外交方针,并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其中第三条就规定“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13]这表明中苏将在国际事务中紧密合作、相互支持。这种相互支持与合作在鸠山内阁时期中苏对日复交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1953年9月赫鲁晓夫担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后,迫切需要来自中国的支持,特别是希望在国际问题上得到中方的支持与配合。1954年,赫鲁晓夫亲自率团来华参加中国国庆五周年庆典活动。10月3日,在中南海举行的中苏两国最高级会谈上,当听到毛泽东在发言时说到“我们之间在对外方面和国际活动中,多进行磋商,协调步调,一致对外;在对内方面和生产建设上,则互相帮助,互通有无,互相协作,这不很好么”时,赫鲁晓夫等苏方客人“喜形于色,很表满意”。之后,中苏双方又进行了三次会谈,“在这些会谈中,双方再三表达了互相合作和团结友好的愿望。两党对国际问题的意见也是完全一致的。”[14]毫无疑问,中苏双方在改变对日政策、努力促成中苏对日复交问题上的意见也完全一致。10月12日,《中苏关于对日本关系的联合宣言》便顺理成章地发表了。

苏方的坦诚在苏联对日复交谈判期间亦有所体现,不但一直与中方保持密切联系,而且还及时、准确地向中方通报谈判进程及内容。例如,1955年6月3日,中国驻苏联大使宦乡给外交部的电文中称:“苏、日双方代表已于6月1日作了初次会晤,预定今日下午举行礼节性的开幕式,下周二开始商谈程序问题。马立克同志决定派参赞齐赫文斯基与我经常联系,定期告知会谈情况。”[15]从电文内容至少可以做出以下两点判断:第一,苏方至少在6月3日谈判开始前就已经告知了中方;第二,从苏联派齐赫文斯基与宦乡联系并定期告知会谈情况来看,苏方对与中方沟通一事比较重视。6月14日,马立克约见宦乡,并告知了苏日谈判的进展情况:“苏日谈判仍停留在程序阶段,苏方主张先讨论和约问题,日方主张先讨论遣返在苏日俘问题。在谈判中苏方曾故意提及千岛群岛问题,日方避做不答,看情况日方似准备拖一下。”[16]8月10日,马立克再次约见宦乡通报苏日谈判情况。9月24日,苏联驻华临时代办罗迈进面交张闻天两份文件:一份是关于在伦敦举行的苏日谈判情况;另一份是苏日双方最新提交的和约草案。由于苏日在北方领土问题上分歧很大,因而谈判在1956年3月一度中断,1956年7月31日,苏日在莫斯科恢复谈判。8月3日,中国驻苏联大使温宁拜会苏联外交部远东司司长顾德夫,顾德夫通报了苏日谈判情况。[17]8月13日,苏日谈判再次中断。9月11日,鸠山致电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提出了准备恢复谈判的五点要求。13日,布尔加宁回复鸠山,同意日方所提出的五项要求,并表明了在莫斯科重新谈判的意向。15日,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向周恩来转交了鸠山与布尔加宁就复交问题谈判的往来信函。[18]10月3日,苏联外交部远东司副司长贾丕才会见温宁,通报了苏日谈判的进展情况。[19]19日,苏日签署了《苏日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正式生效后,苏方还就选派苏联驻日大使的问题向中方做了通报。[20]

中方首先在外交政策上坚定支持苏联。1954年10月12日,中苏联合发表了《中苏关于对日本关系的联合宣言》。12月16日,在莫洛托夫发表对日关系声明后,中国外交部立即做出反应,在向中共中央提交的报告中指出,这份声明“来得异常及时,这样就逼得鸠山政府不能不表示态度……为了配合苏联政府这一重大外交行动,我政府似应考虑同样表示愿意同日本政府就中日关系采取措施,如果不表示准备同日本政府采取措施,仅仅再一次表示同日本建立正常关系的愿望,似乎有点不够”。至于用什么方式来表示,外交部认为,“我总理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中提到中日关系的问题,当然是一种表达方式,但政协会议的讲话,毕竟是对内的……不能成为对日本政府的一个正式答复。为了加重对鸠山政府的压力,我政府似应同苏联政府一样,用外长的名义发表声明”。12月19日,尽管周恩来在阅后批示:“声明不发表”,[21]但采纳了外交部的另一种意见,即12月21日在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中日关系的讲话,以此配合苏联的对日外交行动。1955年1月下旬,毛泽东和周恩来分别约见了即将赴任的驻苏大使刘晓,在谈话中强调在对外政策方面要与苏联配合,要根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精神同苏方进行广泛接触和合作。[22]这其中自然包括在对日问题上与苏方的配合。1955年2月12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在祝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的电报中强调:“中苏两国愿同日本建立正常关系,并积极支持日本人民走上独立发展和国际合作的道路”,[23]再次表明了中国政府坚决支持苏联对日复交政策的态度。在苏日复交谈判期间,毛泽东和周恩来还多次对来访的日本代表团发表谈话,表示愿意采取措施促进中日关系正常化,并及时向苏联方面通报有关情况。9月29日,周恩来在会见尤金时,就向苏方通报了中国打算“要日本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中日关系正常化的问题”。[24]实际上,中方采取措施推进中日关系正常化的行动本身就是对苏联对日复交政策的一种支持和配合,意在表明中苏在对日政策上的一致性。

此外,中方还以《人民日报》为主要阵地,给予苏联舆论支持。1954年10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无比深厚的伟大友谊》的社论,高度赞扬了《中苏关于对日本关系的联合宣言》的签订,指出:“中苏两国的一致,是基于对维护和平事业的愿望的一致;而这样的一致是建立在两国根据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进一步密切合作的基础之上的,是符合各国人民包括亚洲人民在内的根本利益的。”社论还对美国歪曲和诽谤中苏两国的和平外交政策进行了批驳。[25]12月16日,莫洛托夫在对日关系的声明中表示苏联政府准备讨论关于使苏日关系正常化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一声明在日本国内引起很大反响,关于中苏“和平攻势”等说法甚嚣尘上。为了表明中方的立场和诚意,打消日本国内部分人的疑虑,督促日本政府早日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12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论日本和中国恢复正常关系》的社论,郑重表示“在恢复同日本正常关系的问题上,中国人民完全支持和拥护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十六日就对日本的关系问题发表的声明”。在对各种不实之词进行逐一澄清后,社论指出:“可以肯定地说,恢复苏日和中日正常关系的时机,已经成熟了……我们希望日本新政府能以行动证实它对于恢复日本同中苏两国正常关系的诚意。”[12]当苏日谈判由于领土纠纷等问题陷入中断、美日国内部分右翼人士对谈判进行百般阻挠之时,《人民日报》连续发表《日本人民的斗争一定胜利》、《日本人民迫切要求恢复日中、日苏邦交》、《演变中的日本政局》等社论或观察家文章,深刻揭露美国和日本部分右翼人士阻挠日苏复交的险恶用心,同时鼓励日本国内各阶层继续开展支持日苏、日中复交运动。[26]1956年12月12日,苏日双方正式批准《苏日联合宣言》并使之生效。为祝贺苏日复交,《人民日报》于14日发表题为《苏日恢复邦交》的社论,指出:“中国人民热烈欢迎苏日两国恢复邦交,并且认为,苏日两国关系的正常化,不但符合两国人民的愿望和利益,而且也有助于远东的和平事业。”[27]

需要指出的是,在众多支持苏联对日复交的《人民日报》社论中,中方也在竭力呼吁日方采取措施推动中日复交,但中方深知“在正常关系的树立方面,也许日苏要(比日中)容易”,[28]所以希望通过苏日复交对中日复交产生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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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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