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民俗文化,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无从谈起。”同时,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学研究所所长陈桂炳教授再三强调:闽南民俗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闽南的民俗”。
按照陈桂炳教授的定义,闽南民俗是以汉民俗居主体地位,同时保留了部分古闽越民俗,如泉州安海等地端午节独特的驱邪消灾习俗“采莲”至今可见,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具有多元互补蕴蓄的内涵与特色。
◆“无头节”与“烟楼公”宫的兼容
惠安县辋川镇的古城墙今已被毁,但居住在辋川村标美的陈姓居民仍过着“无头节”的节俗。崇武城内的“吃大顿”这一“补过春节”的习俗,其来源与“无头节”一样,都跟400多年前的倭患有关。
“走一乡要问一俗。”同是惠安人,惠东和惠北的风俗、语言等都有一定差异。在调查惠安沿海一带习俗时,陈桂炳教授发现,惠北(包括南埔、后龙、山腰等乡镇,今属泉港区)的“做大岁”、崇武(地处惠东)城内的“吃大顿”和辋川村(介于惠东、惠北之间)标美的“无头节”,时间均在同一天(农历正月初五日)。这些习俗流传范围较窄,大多缺乏欢快的文化基调。
陈桂炳教授说,一年一度与倭患有关的习俗活动,祭祀的是在倭患中遇难的本宗族乡亲的祖先以及抗倭牺牲的官兵,这是一种强烈的本体认同感在信仰民俗上的反映,由此可以增强内部的凝聚力和亲近感,还可增强我们在和平时期的忧患意识。这些也许就是此类习俗能长期延续的合理性吧。
同为倭患肆虐的明代嘉靖年间,南安石井却出现了一种与邻近地方民俗信仰不相协调的现象,即敬拜一位隐称为“烟楼公”的日本官员,香火至今不绝,其“正忌”(卒日)纪念日成为当地民众的传统节日之一。
据考证,这位日本人其实并非“官”,而是一位日本海商船主,因为他有指挥“番船”之权力,故石井人民称之为“官”。为这位日本船主建宫祭祀,是因为他生前主张与中国人民友好通商,反对倭寇的海盗暴行。
“南安石井人民敬奉‘烟楼公’的习俗,使我们真切感受到泉州民俗文化的兼容性。”陈桂炳教授认为,这一兼容性特质尤其值得关注,因为在泉州文化中类似的例子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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