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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斌:公平的个税税制应以"人"为中心而不是"钱"

记者 李丽辉

2013年09月23日09: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个税改革瞄准公平(政策聚焦·关注个税征管)

  征管难题如何解?

  改革可分步实施,先对高收入者建立征管平台,再逐步扩大到其他纳税人

  早在1996年制订“九五”计划时,国家就明确提出要“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之后,“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也都重申推进这项改革。然而,十几年来个税几经修正调整,但改革一直没有突破分类制。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项改革步履艰难?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意味着税务机关要直接面对自然人收税,接受大量的个人申报纳税,不但征管成本将大大增加,也对征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斌表示,纳税人需要准确地掌握税法,如实准确填写申报单,而税务部门则要有能力对纳税人的申报进行稽核和甄别。做到这一点,税务机关要建立和完善适用于自然人纳税人的征管机制,如自然人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制度和纳税服务体系、与个人和家庭有关的涉税信息系统等。

  张斌介绍,2011年,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提出了一个分步实施方案,利用现有的自行申报制度,先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实行“综合+分类”改革。因为,这部分人数量相对有限,可以让税务机关先建立一个初始成本相对较低的征管平台,让它更好地发挥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税收征管的作用,切实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然后随着征管条件的成熟,再逐步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其他纳税人。

  “改革要充分考虑征管环境和条件的约束,对于比较复杂的差别扣除项目,可以在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引入。”张斌说,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想尽快迈出改革的第一步,通过比较低的成本来推进改革,然后再逐步调整和完善。

  “从青岛的实践来看,提高个税征管能力离不开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搭建个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单凭税务部门的一己之力无法实现,需要政府牵头进行综合统筹。”青岛地税局局长蔡自力介绍,今年以来,青岛市政府出台了《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各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具体内容、时限和标准,为第三方信息采集提供了制度保障。《青岛市地方税收协助条例》,已列入了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这将为税务部门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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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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