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研方面,要巩固好科研的基础地位,努力实现出精品、出人才、出力作的目标。一是坚持实施课题带动战略。我们实施课题带动战略多年来,推出了一批优秀成果,塑造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促进了党校科研工作的发展繁荣。2011年以来,共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项(其中2011年7项,2012年4项,2013年6项),省部级项目62项。山东党校荣获历次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二是注重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我们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在如何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培育山东产业发展新动力;如何抓住建设海洋强国的机遇,加快实施“蓝”、“黄”两大发展战略等问题的研究方面,加大力度,取得了丰硕成果。2011年以来,有23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我校专家教授在山东卫视等媒体解读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100多人次,受到省委领导的表扬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我们不断修订完善《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科研组织奖评奖办法》、《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科研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科研管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推动了科研成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在学风建设方面,要努力把党校打造成不正之风的“净化器”,力求用党校学风的转变促干部队伍作风、社会风气的转变。一是认真落实学风建设的有关规定。2011年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出《关于严肃培训纪律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十不准”要求(不搞特殊化,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厉行勤俭节约;不带人陪读;不公车伴读;不请人代写学习笔记或论文;不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随意请假,私自离校;不吃请请吃,培训期间禁酒;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待探望;不找人代训),2012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在培训期间德的表现的考察办法》。省委党校配合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强调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治校,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学府、党性锻炼的熔炉”。这些规定的严格执行,为抓好学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二是坚持严格管理和人本管理相结合的做法。我们依照学风建设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将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计入个人档案,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十不准”要求已经变成学员的自觉行动。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讲求方式方法,既从严管理,又热情服务,做到严之有度、严之有理、严之有情、严之有效。两年多来,未发现一例违反规定的情况,党校的学习研究氛围更浓厚了,社会认可度更高了。2011年,中组部干部教育局主办的《全国干部教育通讯》专门报道了我校的做法。2013年刘云山同志、赵乐际同志等中央领导和李景田同志等中央党校领导都对山东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