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场制度改革的“大戏”
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内,暂时调整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同时制订试验区内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很多人在期待关税、税收的减免,还有政府给出的各种补贴、土地价格的优惠……但更多的人看到的是——制度红利。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曾指出,上海自贸区核心是制度创新,而不是优惠政策。
当年以深圳、浦东为代表的沿海经济特区打出的牌是优惠政策、特殊政策,今天上海自贸区的杀手锏则是制度创新。
“从审批到备案的转变,看似简单,实则意义重大。”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红说,这意味着在上述范围内,从事前审批转变为事后监管。这是政府管理思路的变化和管理方式的创新,也向外界传递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制度建设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就是说,凡是没有禁止的都可以进入。近几天来,莫说金融、货运,即便从文物贸易、教育培训,再到律师事务所、游戏机等行业,都纷纷传来利好消息。无疑,对于绝大多数行业来说,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开放。
“以开放倒逼改革”,这是很多人对这一重大举措的评价。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此前也表示,上海建设自贸区,改革的重要方向是终结审批制,逐步建立“以准入后监督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为辅”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这是以开放倒逼改革,因为现有体制中最难改革的就是审批制度,而上海建设自贸区就要按照国际规范来突破这一难点。
“管理制度创新既是上海自贸区成败的枢纽,又是可以推而广之示范全国的试验。”梅新育说,不管是在该区域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还是暂停实施某些法律法规,所有这些具体措施都指向简政放权、减少和消除过度管制的方向,其目的在于避免和消除政府部门的惰性,激发经济活力。我国综合实力已经不同以往,抵抗经济变动冲击的能力大大增强,已经具备了减少直接管制而更多采用间接管理的条件。
正因为是“实验”,上海自贸区的各种制度肯定会不断地调整。相关方面表示,将及时对试行情况进行评估,实践证明可行的,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的建议;实践证明不宜停止实施的,及时提出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建议。此外,还将通过反垄断审查、金融审慎监管、城市布局规划、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劳动者权益保护、技术法规和标准等手段,构建风险防御体系。
如今,整个上海正处在迎接洗礼的前夜,各个部门都在静待自贸区方案的最终公布,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还有更多的变化要到来。
一场改革大戏即将上演。(记者 陈 恒)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区: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出口,入关境则需交关税。
出口加工区:加工企业从境外运入区内的生产所需原材料、机器等,入境时暂不征关税,等制成品出境时再予以征税。
保税物流园区:除享受保税区政策外,还叠加了出口加工区的政策,即实现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保税港区:设立在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于一身,是目前国内功能最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自由贸易区:一般具有Free Trade Zone(FTZ)和Free Trade Area(FTA)两种含义。FTZ是指在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FTA是指国家间通过达成协定取消相互关税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上海自贸区属于FTZ,而TPP、TTIP则属于FTA。一般建议将FTZ译作“自由贸易园区”。
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国境之内、海关管理关卡以外的允许外国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进出港区的货物免征关税。(陈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