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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主编 邹东涛

2013年08月14日14:4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3.各种灰色收入引发的收入差距

王小鲁、樊纲(2005)对中国城镇收入差距的研究表明,因为政府行为不规范、收入分配系统不透明等制度性因素产生的灰色收入使得城镇基尼系数上升5.2个百分点。2005~2006年王小鲁以全国几十个城市和县两千多名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为对象,进一步调查灰色收入问题,他指出目前城镇家庭收入最高10%与最低10% 的人均收入差距约是31倍,而非统计年鉴所公布的9倍。城乡居民合计全国家庭收入最高10%与最低10%的人均收入差距为55倍,而非根据统计年鉴估算的21倍 。这部分尚未被估算的收入约为4.8万亿,主要源自公共资金流失、金融腐败、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土地收益流失、垄断行业收入等。

4.强资弱劳格局侵犯劳动者的权益,拉大收入差距

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国宪法、劳动法明确规定按劳计酬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自2003年以来各级政府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门下发红头文件,如2003年1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文件)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称“2004年我们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历史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其中清付农民工工资330亿元。”但直到2011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称“目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然存在。”

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一个社会难题。农妇熊德明因“代夫讨薪”当选为“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孙水林、孙东林因不顾冰雪灾害坚持在春节前发放农民工工资当选为“2009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2012年云南大理“娃娃讨薪”事件进一步暴露出农民工“讨薪”的艰难。这些事件意味着当前我国2011年2.5亿农民工的6.2亿元 的工资收入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政府权力介入和媒体舆论介入已成为农民工讨薪的捷径。事实上,关于教师工资拖欠的报道也屡见不鲜,此外节假日加班工资拒发、女职工怀孕被单位解聘等侵权事件屡有发生,无论制度多么完善,如果不能落实终究是一纸空文,今后我国各级政府应狠抓制度的落实,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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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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