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专家:推进城镇化 城市如何避免 “收不抵债”
2013年08月05日16:4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原标题:推进城镇化 城市如何避免 “收不抵债”

中国城市会破产吗?

在现有体制下,我国目前不会出现城市破产的现象。我国政府是强政府、大政府,政府拥有庞大的经济资源,在偿还债务方面回旋余地较大。

中国经济时报:从8月1日开始,全国审计机关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性债务展开新一轮摸底和测评。如果摸底结果显示,地方债规模进一步加大,一些严重“收不抵债”的城市会面临如美国城市底特律一般的破产命运吗?目前,我国一些高负债城市已无法按期偿还债务,但为什么没有破产呢?

张俊伟:不可否认,当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偿还债务方面,面临不小压力。但对此要具体分析。一方面,我国政府是强政府、大政府,政府拥有庞大的经济资源,在偿还债务方面回旋余地较大。比如说,地方借款建设的高速公路,通过收费可以为偿还债务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即便有些路段建设超前,但长期看偿还贷款是没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政府借款从事的项目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收回成本,而平台贷款的期限却只有3到5年,这样就出现了严重的期限错配现象。上述两个特点,可以解释目前为什么一些地方在按期偿还债务面临很大压力,却仍然没有破产的原因。

刘立峰:地方政府的资不抵债跟企业不太一样,中国跟美国的地方政府也有所差别。美国的底特律,其发展过程中很多资产已经卖掉,而中国的城市发展时间短、发展快,资产增值也快。所以在中国,任何城市都不存在资不抵债,这点跟美国有很大差别。

陈耀:目前的确有一些城市债务规模偏大,超出了本身的承载能力。但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应该说这类城市不会如底特律那样破产。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有自己独立的核算体系,因此可以实行城市破产,但在单一体制的国家实行不了。

温来成:在我国,无论是从行政管理体制,还是从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法律制度上来讲,都没有像底特律那样由法院宣布进入破产程序的制度安排。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国务院对地方各级政府都具有领导的职责。现在地方债的成因比较复杂,地方政府负债不完全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有一些也与中央政府有关。在目前的体制下,不能把地方债的责任全都推给地方政府。

中国经济时报:“城市破产”的做法对于一座城市的发展来说,是利还是弊?

张俊伟:如果政府无法按期偿还债务,首先应当对当地政府拥有的资产进行处置、变卖等,以筹集部分款项。很难想像,地方政府一方面面临财政破产边缘,向上级伸手求助;另一方面却仍然能够拥有高档的宾馆、豪华的办公场所、超标的办公条件。其次要进行债务重组。明明知道对方还不起钱,仍然大度地借钱给别人,债权人作为借贷交易的另一方也负有相应的责任,也应该承担部分损失。企业破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冲销部分债务、重新安排债务期限以最大限度盘活企业的市场价值。这个过程通常也是债权人确认贷款损失,减计风险准备的过程。既然是搞市场经济,借款给个人、企业可以出现违约,可以出现投资损失,为什么借款给政府就不能有损失呢?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到,无论是政府方面的调整,如变现部分资产、削减政府开支以挖掘政府收入潜力;还是债务重组、适当减轻政府的债务负担。从长期看,对于政府改善管理、轻装前进都是有利的。

刘立峰:中国不是联邦制国家,而是集权式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天然具有责任。若出现无法还债的情况,美国联邦政府可以不管,但中国中央政府不能不管,所以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全民买单,中国城市不会破产。

其实,城市破产并不是政府倒台,只是政府债务进行重组,让政府重新活起来。这种破产可以叫债务重组,政府依旧存在,城市依旧需要发展,百姓要继续生活。这跟企业情况不同。

温来成:无论是当地老百姓,还是地方政府,都不愿意看到“城市破产”的结果。我们要通过法律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这种结果的出现。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债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问题。目前中央已经采取措施来清理、清查地方债务,下一步要加强制度建设,更好地防范城市政府“收不抵债”现象的发生。

(责编:万鹏、赵晶)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