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马宏伟 张怡恬 于春晖
嘉宾: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常修泽
国家环保总局华东督查中心副主任 刘国才
中共山东省威海市委书记 崔曰臣
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书记 王树新
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家园,但近年来时有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使人们对不堪重负的生态环境充满忧虑;污染减排是“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但不容乐观的现实形势,使人们对经济增长到底能不能带来生活质量的提高感到困惑。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防治环境污染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能不能处理好?怎样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围绕这些必须在理论上作出说明、在实践中作出回答的问题,记者与几位长期从事相关理论研究的专家和身处环境保护一线的地方领导干部进行了对话。
有人认为,发展经济必然要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这可以说是长期以来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认识根源。其实——
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能够处理好
主持人:环境问题是由自然和人为两方面因素引起的,但目前我国环境问题的成因主要是人为因素。请刘国才主任对影响污染减排、环境保护的人为因素做一个分析。
刘国才:引发环境问题的人为因素,可以分为主次或者说本源和从属两个方面。主要方面或本源方面的因素是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这是我国环境问题的主要成因。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直接原因,依我看是因为GDP增长是政绩,而环境保护还未成为硬政绩。次要方面或从属方面的因素主要是有关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法制、能力等不适应解决环境问题的需要。体制问题表现在环境保护工作的纵向分离、横向分散、区域分割;机制问题表现在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尚未落到实处;法制问题表现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刚性弱;能力问题表现在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以及解决环境问题的资金投入、科技保障等不足。
主持人:在您看来,应该如何缓解我国严峻的环境问题呢?
刘国才:首先,明确给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即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产业结构和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境质量达标要求,这就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所在。因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基本是由于长期以来产业结构和布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产业定位以及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环境容量所引发的。
其次,明确解决环境问题的两项任务和需要做好的四项工作。两项任务,即对国土进行主体功能区划定和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主体功能区划定是根据生态环境特点、资源禀赋、经济社会状况、承担的生态功能等,将国土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在此基础上明确各主体功能区的产业定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根据主体功能区划所确定的生态功能,明确各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以解决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达标问题。功能区划是前提,总量控制是保障,两项任务密切相关、缺一不可。四项工作,是指在完成上述两项任务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各主体功能区偿还旧账、不欠新账、加快发展、和谐发展这四篇文章。偿还旧账,即偿还产业结构、布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污染物排放量不满足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的旧账;不欠新账,即新一轮经济发展要符合主体功能区产业定位和满足环境质量达标要求;加快发展,是指在符合主体功能区产业定位、环境承载容量的前提下追求GDP的较快增长;和谐发展,是指生态支撑力与经济增长、生存保障需求相协调。
第三,使环境保护成为硬政绩。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出台解决环境问题的政绩评价体系,将解决环境问题的两项任务和四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之中,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和责任追究的依据,真正解决重经济、轻环保的本源问题。主持人:有人认为,发展经济必然要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甚至极端地认为,“或者发展经济破坏环境,或者保护环境停止发展”。对此,您怎么看?
刘国才:这种观点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是长期以来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认识根源。先污染,污染到什么程度?后治理,何时才治理?国内外大量实践表明,这种观点是极端错误和危险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后果,一是会造成未来治理成本非常高;二是会出现生态破坏的不可恢复;三是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公害。其实,协调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既可定性,又可定量。定性是指产业导向、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定量则是指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这样看问题,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理论上就不存在矛盾,实践上也是可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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