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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学艺生前赐稿: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当前对策
陆学艺    杨桂宏
2013年07月23日15:00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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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当前对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是我们开展农村工作的指导方针。最近,有位外国朋友拿着十八大文件,指着这两句话问我:“第一句话,我明白,第二句话,我不懂,为什么说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向他作了解释,中国的“三农”问题长期解决不好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障碍。

城乡二元结构的本质特征

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本质特征,是把全国的公民分成两类,对城市居民和农民实行不平等的政策。这个思想来源于苏联。苏联在城市实行全民所有制,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主体。在农村、在集体农庄实行集体所有制,集体农庄未来也要过渡、转变为全民所有制。斯大林在“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说:“农民是应该向社会主义纳贡的。”所以,苏联政府制定的国家粮食和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一贯偏低,实质是通过这种工农业剪刀差向农民征收高额的税。毛泽东虽然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批评苏联“把农民控得太苦”,所以农业搞不好,强调处理好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但在整个一五计划期间,中国推进以重工业为主体、资金密集型的工业化建设,除了对农业挤压和剥夺外,别无他法。一旦这种挤压和剥夺慢慢成为一种发展路径依赖,就形成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体制。在这样的社会结构里,城乡居民享有不同的社会福利和公民权利。例如在1985年以前,实行棉布定量供应的政策,城市居民每人每年发18尺布票,而农民只发15尺布票;又如车祸中轧死了两个孩子,一个市民的孩子要赔20万,而农民的孩子只赔6万多。这种同命不同价的政策,一直到两年前才废止。

长期实行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结果,严重压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致使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农村落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区隔。这种社会区隔不仅仅包括城乡居民就业、居住区域的分割,也包括市民和农民身份间社会流动的不可逾越性。自上个世纪60年代初,户籍制度成为严格限制农民到城市就业的社会管理制度以来,由农民身份变为市民身份仅有考学、参军等很窄的渠道,农民向市民身份转化几乎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但纵观各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农民向市民转化是工业化发展的一个必然。我国尽管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就业得到了市场的认同。但是由于以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主要目标的户籍制度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革,原有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如电脑复制般的又嵌入在城市社会生态中。城乡居民的这种社会区隔直接影响了城乡劳动者的自由流动,人为地遏制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明显滞后于工业化水平。按照现代化的各项指标计算,我国工业化水平基本达到现代化的中后期,而城市化水平虽然从数量上看已经超过50%,但从发展质量来看,我们的城市化还处于现代化的初期水平。因此,尽早破除城乡居民社会区隔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是推进中国城市化、现代化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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