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遵循《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的前提下,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突破制度“瓶颈”,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毕节市在深化拓展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管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慎重考虑、反复论证,创造性地提出设立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的基础架构,通过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乡镇特派组“三点一线”运作模式,不断整合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着力编织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笼子”。
一、设立背景
毕节市25年来坚持不懈实践“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如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履行职责,围绕热点、注重监督,围绕作风、提升素质,进一步找准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真正在助推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中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争当主力军,是当前必须认真思考、准确把握的重大课题。此外,随着同步小康进程的加快,各级各部门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与此同时,违法违纪案件在民生领域也呈易发多发态势,仅2012年,毕节市查处民生领域涉及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等方面违纪案件共359件,涉案金额2223.9万元。2013年1至5月,查处了农村“两委”干部155人,涉及违纪金额194.84万元。如何看牢管好民生项目资金,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关键。而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发挥的短板主要在乡镇,特别是在民生项目资金领域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乏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督主体意识缺失。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工资、福利待遇、办公经费等都由乡镇负责解决。所在乡镇对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大的掌控权和话语权,纪检监察干部很难进行大胆的监督。二是专职不专现象突出。多年来,乡镇纪委书记真正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较少,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是乡镇纪委书记基本上是双重身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监督乏力。四是有名无实问题明显。五是顾虑较多,存在“三怕”:怕得罪下属,乡镇纪委书记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协调部门和村加以落实,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怕得罪领导,存在不管不问、一团和气现象;怕影响仕途,担心案件的查处得罪人,因此监督力度不够。
2012年3月,贵州省决定在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区)开展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毕节市按照中纪委精神和省纪委的要求,以“统得了、管得好、能运转、见成效”为目标,按照“市县同步、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紧密统管”的思路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一年来,派出机构充分发挥了制度反腐的“前哨”作用、监督检查的“堡垒”作用和办案纠风的“拳头”作用,实现了“七个转变”的目标。
依靠市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管工作积累的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办事处)纪委监察室人力资源,设立毕节市乡(镇、办事处)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使市、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和乡镇特派组三点连一线,形成纵横交错的立体监督格局,从而达到整合纪检监察系统监督资源,进一步发挥乡(镇、办事处)纪委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