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针对“临时工”泛滥问题,新法要求派遣岗位必须满足“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条件,且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一定比例;为破解“同工不同酬”难题,新法规定劳务派遣必须同工同酬;为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新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这些规定无疑抬高了劳务派遣用工的准入门槛,更对企业的传统用工方式及理念提出了挑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立法工作处处长吕鸿雁说。
那么,随着新法的实施,立法的美好愿景能否实现?用工单位将如何调整用工方式?“临时工”的春天真的到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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