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专家:加快推进地方大部制改革的思考
郭焦锋 王慧 杨禹 李维明
2013年07月09日15:07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中央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各地区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着力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以此为标志,新一轮地方大部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对大部制改革进行了尝试,但由于各方面阻力,改革后的政府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离群众所期待的“服务型政府”仍有相当距离。因此,无论是从中央的要求还是从地方改革的现实需要来看,按照中央部署的大部制改革要求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地方大部制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在推进大部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从机构合并和精简人员入手,逐步将改革重点转向对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机构的调整,总体上看在沿着大部制改革的方向不断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深圳模式、顺德模式和随州模式。

1.深圳模式——突出责任、明确权责。深圳市一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自建市以来,按照大部门体制的要求,深圳先后经历了七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较有代表性的是2009年进行的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的大部制改革。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深圳市政府紧紧围绕“退出、转型、精简”三个基本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切实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其主要经验有:一是在机构“三定”方案中突出政府部门的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以责定权、权责对等”(即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二是合理确定部门间的职责权限和边界。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着力解决政府部门间存在的多头管理、交叉扯皮等问题。

2.顺德模式——实行党政合署、简化行政审批。其主要经验有:一是实行党政合署。为切实有效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广东省顺德市在争取上级政府支持的前提下,实行党政合署,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党政机构由原来的41个精简到16个,精简幅度达到60%。二是简化行政审批。2011年顺德市进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在省政府帮助突破现有法律规章限制的条件下,取消了500多项的上报审批许可,其中很多涉及政府的核心职能和权力。2012年顺德市实施了商事登记改革,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不再审查企业的注册资本,探索通过事后监管来监督企业。这些措施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减少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3.随州模式——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职能和机构。湖北省随州市是全国最早尝试大部制改革的地级市之一。2000年大部制的概念刚刚引进,随州市就出台了《随州市直党政群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确立了大部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其主要经验有:一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职能。不搞上下对口,不搞横向看齐,根据本地的实际需要进行职能设置。二是根据职能设置机构。职能基本相近的单位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设置,职能衔接较紧的单位采取挂牌设置,职能交叉的单位能不单设的尽可能不单设。改革后,随州市的市级机构为55个,比其它地级市少设11个;编制总数从5569名减少到5134名,精简率为8%,相比周边地级市少了三分之一左右。

(责编:万鹏、赵晶)

相关专题
· 聚焦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
· 《中国发展观察》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