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盘点:中国特色的四类住房制度顶层设计
黄海洲 汪 超 王 慧
2013年07月09日14:34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4.廉租房:

(1)定位

廉租房对应的应该是最低收入家庭。最低收入家庭对居住的要求很低,也最容易提升满意度。考虑到未来城镇化的发展,初来城市的农民工根本无力购买住房,这部分人的住房需求也应该通过廉租房来解决。

廉租房应该属于“无土地出让金+无产权+负税收”的组合。廉租房的土地和建设资金均由政府提供,因此所有者为政府。负税收,即保障补贴,可分为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是指以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只租不售。租金补贴是指对目标人群发放补贴。

(2)必要性

配合我国城镇化进程。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留在城市。所谓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指80后的农村劳动力,他们目前已经占到外出农民工总数的58.4%,将逐渐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大多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和经验和技能,因此,即使经济形势波动,就业形势恶化,新生代农民工也很少会返乡务农。他们脱离农业生产和向城市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新生代农民工最大的需求就两个:一是工作,二就是家。通过廉租房的模式有效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最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3)政策建议:增加供给是关键

立法支持,加大供给。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还有所不同,廉租房土地和建设资金均由政府提供,因此廉租房成为对资金需求最迫切的保障性住房,如果资金投入不足,廉租房所受影响最大。大力建设廉租房,资金投入和土地分配都要落实。

把流动人口纳入保障。随着我国各城市间以及城乡间人口流动性的加强,城市中外来务工者和农民工的住房需求由于在保障范围外而得不到满足,仅仅是“有本地户籍的城镇人口”的保障范围将逐渐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当低收入的流动人口租住的偏远地区的廉价房屋由于城市化进程推进或者修建保障性住房而拆迁后,这部分人群被迫移居更远的郊区,推动郊区房租的上涨,居住条件进一步恶化。因此,惠及非当地城镇户口的保障将是未来保障性住房发展的方向。


  作者单位: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部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责编:万鹏、赵晶)

相关专题
· 《中国发展观察》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