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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必须“权为民所控”
◎李抒望
2013年07月04日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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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为民所用

权为民所用,是共产党人权力观的本质。谁授权,就要对谁负责,就要为谁服务,这是政治学的一条普遍原理,也是权力运行的一条基本法则。“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经过长期奋斗,我们党已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党的这种执政地位,是通过革命斗争获得的,是用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归根到底,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得到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政的权力来自人民,所以党就必须受制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在掌握政权的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核心,是受人民的委托,按人民的意愿执好政、掌好权,当好“代表”。在这里,必须明确,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这种“代表资格”,不是上天赐予,而是应尽的责任;尽不到这种责任,人民就会把权力收回。为此,我们要时时有一种责任感、危机感,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生怕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所做的一切,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和最终追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必须解决好为了人民、代表人民、造福人民这个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

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大兴求真务实的执政作风,高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义”大旗,鲜明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愿望、需要、利益以及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中心位置,深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状况,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国家建设发展的最高目标,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最核心的权力观,它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诠释得更加清晰、更加真实、更加务实,更具时代价值。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才始终是先进的执政党、充满活力的执政党;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府,才始终是人民的政府、受人民拥护的政府;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和政府,才不会变质、不会被人民所打倒和抛弃。“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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