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效率”更要“公平”
纵观各国改革经验,一个国家的良性改革需要至少符合两大条件:一方面,改革必须是在社会大众的适度参与下进行的;另一方面,改革虽然不能是人人受益,但需要使大多数人受益。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公平与效率的政策经历了打破“平均主义”、落实按劳分配政策;到提出公平与效率关系并逐步确立和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
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它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了巨大的动力。上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为中国工业发展注入了活力;而加入WTO之后,中国产品开始大量走向全球,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大国、出口大国。可以说,在改革开放的促动下,国民经济的蛋糕越做越大,这些都反映了改革开放所取得的高效率。
然而,“改革红利”并未在全民中间合理分配,不公平问题也随之产生并日趋严重,原有的权力体系逐步强化,权力寻租、资源垄断正成为固化的权力体系。比如,我国在初次分配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收入扩大因素,最为突出的是各种形式的垄断。那些掌握着垄断性特权、垄断性资源的人迅速聚敛了大量的财富。由瑞士信贷银行资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进行的研究显示,中国家庭财富达9.3万亿人民币,相当于中国GDP的30%,而且增速远远超过GDP。因此,新一轮改革的重点应打破资源垄断和权力循环,给经济公平、社会公平、机会公平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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