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确认识和把握人与制度的相互关系
在社会运行过程中,“人的因素”与“制度因素”究竟孰重孰轻?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能一概而论,重要的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人的因素”和“制度因素”的相互关系。
第一,人和制度是一个天然的“矛盾统一体”。人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为了规范社会运行,促进人类社会有序发展,防止人性的弱点制约社会整体的良性运行,人类创设各种制度,并在遵守和执行制度中从事各种实践活动,这正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体现。从一定意义上说,制度就是人类为了限制人性的弱点而设置的。但是,任何制度一旦形成和确立,实际上就已成为人类实践活动中一种“客体力量”和客观条件。正如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人和制度是一个天然的“矛盾统一体”,制度作为人们创造历史中“直接碰到”的一种“既定的”客观条件,既可以促进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也会成为人的“对立面”,阻碍和束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第二,制度是保障人类社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就是制度,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人类自身创设的一套制度体系。因为制度的功能就在于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消解人性弱点。学术上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揭示了制度的“规范和约束”的机理。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是对制度重要性的精辟诠释。
第三,“人的因素”在制度运行中起能动性、决定性作用。不可否认,在社会运行中制度带有基础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但是强调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等于说制度是万能的,也不等于说制度越多越好,制度本身也存在固有弱点和盲区。历史学家钱穆分析认为: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变成了病上加病,越来越繁密的制度积累,往往造成前后矛盾。这样,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而执行新制度的人往往在分歧争执中敌不过固守旧制度的人,因而越来越失去效率。这种历史现象被称为“钱穆制度陷阱”。因此,在对制度的认识上需要摒弃“制度万能论”和“制度迷信”的思维模式,不能用制度来完全取代人的能动作用。因为人的因素在制度运行中起能动性、决定性作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人总是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需要强调的是,重视在制度运行中的“人的因素”,是指在坚持“法治”大前提下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既是执行制度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制度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总之,在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进程中,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人与制度的关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制度的优越性,科学地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为此,既要破除“泛制度化”迷思,坚定“制度自信”,积极凝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的社会共识;又要深刻把握“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的要义,牢固树立人是社会发展主体的清醒认识和判断,建设科学严谨的人才选用机制、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各类人才各尽其责、各展所长。这样,国家才能兴盛不衰、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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