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食品安全法修订将加大惩违力度
国家食药总局就修订征集社会意见,希望我国食品安全制度成为全世界最好监管制度之一
2013年06月18日08:21   来源:新京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将不断更新“黑名单”内容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司司长苏志很快做出积极回应,国家卫计委将及时认定公布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

此次“两高”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各种情形。其中,国家卫计委自2009年以来,依法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简称“黑名单”)是认定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这个黑名单已经公布了6批,共包括64种非食用物质”。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凡是使用黑名单中的物质为食品原料,或者在食品生产、加工、存储和销售过程中掺入非食用物质的,一律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查处。

苏志表示,为了做好黑名单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国家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根据风险监测、监督管理和社会举报的信息,及时组织开展对新发现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论证,将不断更新“黑名单”内容,并积极研究“黑名单”所列有毒有害物质的配套检验方法。

(记者 魏铭言 廖爱玲)

(责编:万鹏、赵晶)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