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两部党内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迈出大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内法规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党内生活的一些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可以说,我们党目前正处于党内法规建设最好的时期。”叶笃初这样评价。
但是,与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对党的建设的要求,与党应对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的要求,以及党肩负历史重任的要求相比,党内法规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甄小英认为,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些地方和部门、一些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意识比较淡薄。
——党内法规制定滞后于时代发展和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实践,有的党内法规质量不高、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好,落实不到位。
——有些党内法规内容重复或相互冲突,整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协调配套、完备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党内法规内容方面,也存在强调集中多、保障民主不够的情况。
——强调党员义务多,保障党员权利不够;规范管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法规多,规范管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法规相对较少;规范自身建设的法规多,规范党的执政方式、领导制度的法规不足。
199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再过30年的时间,要“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按照这一要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大体上在2020年左右,也就是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一套比较成熟、更加定型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甄小英表示,时间不多,需要抓紧。
事实上,也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对1990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内法规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制定条例》和《备案规定》,报请中央批准后印发。
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党在加强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对于进一步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党章张力的展开与发挥,一靠执行,二靠具体党内法规。”叶笃初认为,目前各级各地正在深入学习十八大新党章,此时公开发布两个重要党内法规时机甚好,正所谓“新规渐磨,伐柯不远”。
“两部党内法规的公开发布,表明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姜明安表示,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活动,可以改进和提高党内法规的质量,使党内法规更好地发挥调整、规范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从严治党,保障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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