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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晓川:如何化解“打车难”困局
2013年05月15日12:53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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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民众对于出租车运营管理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反映强烈,比如,等待较长时间打不上车、拒载、绕道、议价、对驾驶员违法违规的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甚至根本就不处理等。毫不夸张地说,真是乱象丛生,怎一个“乱”字了得。
  “打车难”问题并非现在才有,而是多年来所形成的一个“顽疾”,已然成为全国许多大城市一个带有共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和热议。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北京调研“打车难”问题。这充分反映了高层对于这一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
  究竟怎么解决这个难题?社会各界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开出了不同的“药方”,提出了不同的建议和对策。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比如,针对北京“打车难”问题,有的建议增加出租车数量,增加运力,满足需求;有的建议出租车涨价,抑制非刚性需求等。
  其实,“打车难”只是问题的表象,其背后是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比如,从主体上来说,这至少涉及政府、出租车公司、司机和乘客四方。又比如,在利益的性质上来说,还有合法与非法、正当与非正当之分。因此,解决有关出租车的利益关系问题,就得采用经济等多种办法,而不是简单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真正找到利益平衡点,从而构建起和谐的社会关系与良好的社会秩序。
  (一)在公共决策中要实行公众参与
  这些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党和国家日益重视公众的政治参与。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文献中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命题。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是对公众参与的进一步肯定和认可。实践中,一方面,我国公众参与制度逐步建立起来,方式方法也日益多样化,拿公民参与立法来说,就有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或法律法规草案稿、立法调研、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列席和旁听等8种形式。另一方面,我国公众参与的现状并不尽如人意,无论在参与的程度、参与的层次、参与的水平还是参与的质量、参与的效果等方面都是如此。特别是存在大量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主要有个人接触、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抗拒行为等4种,其功能可以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但往往是破坏性的居多。
  1998年,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较快,但一些地方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方面还存在经营权有偿出让不合理、劳动用工不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秩序混乱、行业管理不得力等矛盾和问题,造成出租汽车司机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也提醒我们,出租汽车行业作为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当中的改革自然需要有关各方的积极参与,同时要引导他们依法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13年第五期)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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