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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晓川:如何化解“打车难”困局
2013年05月15日12:53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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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召开出租汽车租价调整的听证会
  去年以来,就一直有传闻,说北京出租车要涨价。出租车要涨价,也许没有问题,但要弄清究竟为什么涨价?要真正厘清当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现行出租车价格标准,起步价3公里10元,之后每公里2元,这个标准制定于2006年,此后只是加上3元(或2元)的燃油附加费,起步价和租价未进行过调整。2006年至今七年之内,油价已上涨了七成,城市拥堵更加严重。看起来理由已是很充分了。
  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涨价?2013年4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价格听证会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召开本市出租汽车租价调整和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听证会。
  看来,北京市的这次听证会也难免成为“听涨会”。究竟怎么涨?最重要的是兼顾各方利益。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对出租汽车行业因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增加的运营成本,各地要按照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核定运营成本费用的基础上,采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合理分担的办法逐步予以消化。至于具体涨多少?本文不予讨论。
  这里,倒是有些问题需要研究。第一,听证会怎么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公告称,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席位25个,委托市消费者协会、市人大、市政协以及有关单位推荐产生。设旁听席位10个,设新闻媒体席位20个,公民和媒体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听证会的程序是由法律确定的,但是,如何组织听证会、采用什么方式、如何产生听证代表、听证代表有哪些权力等,还缺乏制度规范,进而,听证会的效力究竟是什么?也不甚明确。
  第二,如何保护好乘客的利益?出租汽车租价调整之后,会抑制部分非刚性需求,但是,这部分被抑制了的非刚性需求怎么满足呢?公共交通的现状一时半会还改不了,那是不是转向黑车?会不会使得黑车更加猖獗呢?
  第三,政府及其部门和出租汽车公司的利益博弈已经很充分,这是不会有争议的。话语本身就是一种权力,有充分话语权的单位,自然不需要通过公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意愿和利益诉求。那么,对于司机和乘客呢?出租车司机加入工会的比例还不高,即使加入了,他们作为一个集体在与出租车公司谈判时似乎也不够尽心尽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而既无权势又没有自己的“组织”为自己代言的普通乘客,要充分行使话语权又怎么可能呢?沉默的“乘客”是利益最容易受到忽视的群体,在我们这个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博弈的时代,没有话语权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由谁来代表?即或有真正的代表者,他们的发声能被听到吗?能被尊重甚至被采纳吗?现实中,公开听证就像公开征求意见一样,也面临着“听而不证”、“征而不取”的窘境,依然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听证也好,公开征求意见也好,都变成了形式或者走过场。这是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的形式日益遭到诟病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当下的许多改革遭到既得利益团体反对的重要原因。我们应当反思,想办法加以改进,切实推进改革。
  (五)应该加强出租汽车管理的立法工作
  以往,出了什么问题,很多人就会建议,要用立法来解决问题。现在随着市场经济日益深入人心,似乎更愿意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解决。笔者倒想说,应该加强出租汽车管理的立法工作,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地方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实施经验,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由国务院制定条例,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律,对出租车管理体制机制、运营模式、政府监管、出租车企业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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