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正从地区试点向全国扩展,众多企业尝到改革甜头税负减轻,但也有企业叫苦,称税负增加,并质疑“营改增”的积极意义。专家认为,“营改增”后企业税收增加属于少数情况,不能因少数企业不满就否定“营改增”的必要性,不能以偏概全。
避免重复征税 减轻企业负担
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抵扣机制,目的在于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随着“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大踏步推进,越来越多的试点企业反映税负明显减少。以上海为例,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大都由5%降为3%,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一般纳税人中,研发技术、租赁服务以及大部分信息技术和金融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纳税人的税负都有下降。
浙江嘉兴秀洲区首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夏驰丰说,“营改增”前,公司每月应交营业税23534元,“营改增”后,应交增值税为19055元。东南大学财务处处长任卫时介绍,按全年测算,东南大学每年研发经费约为5亿元,按照试点前5.65%的营业税率应交税2600万元以上,“营改增”试点后,大学每年税负减少了1100多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表示,如果“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全国税收净减收大概超过1000亿元。
“营改增”的意义不仅在于减轻税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此项税改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可以向专业化细分和升级换代迈进。同时,企业和流通领域的税收成本降低,有利于降低最终产品和服务价格。肖捷说,“营改增”后,能带动GDP增长约0.5%,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约0.3%,带动居民消费增长1%,拉动出口增长0.7%,同时直接带来大约70万个新增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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