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在四川、相隔5年的两次地震,使得地震保险成为人们的议论话题。5年过去了,地震保险制度依然没有破冰。
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仅有15450人属于被保险人,占伤亡人数的14%;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而保险赔付金额仅为6.1亿元,占经济损失的0.7%。尽管此次雅安地震保险赔付情况的披露还有待时日,但是否会有大的改观?笔者对此不持乐观态度。
从产品上看,涵盖地震风险的产品仍集中在人身保险,各大保险公司依旧把地震作为家庭财产保险、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等险种的除外责任,仅在大型商业风险中可作为补充条款协议承保。从法律规定上看,我国仍然没有对地震保险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法律基础。从观念上看,从汶川地震到雅安地震,人们似乎更习惯于地震灾害由政府埋单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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