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建议——让文明出行成为自觉行动
为起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在处罚的同时,浙江杭州交管部门从4月16日开始在重点路口架设摄像机、电视机,现场曝光行人违法行为;福建厦门将行人闯红灯行为永久保存,考驾照、找工作、贷款将受影响;经过纠正、教育后,5月6日起,北京也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将主要针对不听劝阻、带头违法者。
专家指出,各地纷纷出台举措的同时,如何避免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成为旋风式的“运动”,并在此过程中修复公众对规则及法律的尊重和信任,应当是执法者更需关注的焦点。
“应当在宣传教育等基础上再实施重罚。”张柱庭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及与信用等级挂钩等,提高违法成本,特别是对故意闯灯、辱骂顶撞交警的行人,更应加大处罚力度。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不能一罚了之。”张长青并不赞成“以罚代教”。他认为,对带头者进行处罚是选择性执法,不仅增加了执法成本,而且助长行人侥幸心理,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无助于问题解决。“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式过马路’,要靠民众自觉自律,提升文明意识、道德素质与责任感。应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让文明出行理念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张长青表示,交管部门在道路规划、设计中,要提前介入,充分调查、预测交通需求,平衡道路资源分配,保证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权,从源头上消除违法隐患。此外,还应积极完善现有道路设施,适当增加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数量,科学设置信号灯时间。(记者 王昊魁 本报通讯员 易 静 郝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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