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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调查:清理一个假户口为什么这么难
记者 谢洋
2013年04月22日08: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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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的是国家的钱,又不是你陈连英的”

又惊又气的陈连英从派出所回来,顾不上劳累,马上找到刘日雪。面对老人的质疑,时任钦州港区社会工作局计生服务站职员的刘日雪回应说,“杨桂艳拿的是国家的钱,又不是你陈连英的,管那么多闲事干吗?”

那一夜,陈连英一宿没睡好,曾担任过大队干部的她怎么也想不通,怎么干部嘴里会说出这样的话,国家的钱就可以当人情随便送吗?她决定实名举报,制止这种通过虚假材料违规入户来骗取政府征地补偿的行为。

第二天,陈连英和儿子刘星旺一道找到村委会讨要说法,村委会干部说,这是公安局的事,让他们去找派出所。他们向果子山边防派出所举报杨桂艳的户口是假的,但派出所民警说,户口迁移是公民个人的自由,要杨桂艳本人申请,才能迁走。他们向钦州港区信访办负责人反映情况,对方接过材料说研究研究,便没了下文。

拿着儿子帮忙写的举报材料,陈连英先后到钦州港开发区管委会、港区社会工作局、公安分局、财政分局等多个部门举报,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在港区范围举报无果,她和儿子刘星旺又向钦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纪委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信访局、检察院、国土资源局实名举报这一违法违规行为,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2012年2月23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州港区国土分局对其举报的复函称,按照港区征地补偿标准计算,17年来,杨桂艳最多只领到7万元。并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回建收益(港区管委会承诺给每个村民22平方米的回建宅基地,由于多方面原因尚未兑现,属预期收益——记者注),与您反映其非法获取36万元的情况相差较大。

2012年5月16日,陈连英和刘星旺的实名举报终于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重视,自治区公安厅批示钦州市公安局调查核实。钦州市公安局接到批示后,立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先后找到陈连英母子、杨桂艳和钦州港区相关部门进行谈话、调阅档案资料。经深入调查,钦州市公安局认定杨桂艳的户口属违规户口,应予以清理,并于2012年6月11日向钦州港区公安分局下发了《关于督促果子山边防派出所清理杨桂艳户户口的通知》,并向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主送了《关于杨桂艳违规迁入钦州港区果子山村户口的情况通报》。在通报中,钦州市公安局户政科经调查认定,杨桂艳于1995年12月以夫妻投靠的名义,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将户口“农迁农”,由原籍迁移到其丈夫刘星旺的原籍地(钦南区钦州港果子山村委会果子山村),随刘星旺的母亲陈连英落户。

与此同时,钦州市纪委也成立了调查组,对此事展开了实地调查。终于,相关部门认真对待了她的举报,这让陈连英喜出望外,苦等了4年的公正结果终于快要来临了。

可半个月后,陈连英在儿子刘星旺的陪护下,再次到果子山边防派出所和钦州港区财政分局打听户口清理的情况,得到的回复都是:“没有得到上级领导的办理批示”。杨桂艳及其两个儿子的户口仍然空挂在果子山村111号。

2012年6月27日,征得母亲的同意,刘星旺决定再次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名举报。时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张少康接待了他,看完他提供的证据材料,立即批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

得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将张少康检察长的批示件转至钦南区检察院办理时,刘星旺于2012年8月20日来到钦南区检察院,陈述了刘日雪、杨桂艳的户口违规办理行为以及钦州港区工委、管委和钦州港区公安分局的不作为和渎职行为。2012年9月26日,钦南区检察院对他作了“果子山派出所和钦州港派出所工作人员没有涉嫌渎职行为”的答复。陈连英和刘星旺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答复”,既然是违规户口,为什么派出所工作人员没有渎职?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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