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三元参与理论
国际现代化城镇的经验表明,实现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总体规划、路线图和时间表的制定是必要的。纽约和华盛顿的发展都做了成功的城市建筑规划;莫斯科的发展做了成功的环境规划;迪拜的发展制定了成功的路线图;东西柏林合并后的发展制定了切实际的时间表;但这些都不是个人或专家组闭门造车作出来的,都是由政府、企业和新老居民三方参与,在经济发展和生态承载等科学理论指导下,借鉴国际经验进行的。鉴此,提出一个城镇化三元参与理论,即:政府、企业和居民三元参与。
政府是城镇化的主导,做到依法行政。政府的职能主要有8项,即顶层设计、法规制定、总体规划、制定路线图、控制时间表、资金筹措、三方协调高效与科学管理。
企业是城镇化的基础,按市场规律运行。企业的职能主要有6项,即多渠道投资、参与总体规划的制定、评估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利用公共设施提高生产效率获取利润、保证最低工资与福利、促进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
居民(包括新老市民)是城镇化的主体,实现公众参与。居民的职责主要有4项:即自由选择是否成为市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实现公众参与;以诚实劳动争取成为“纳税人”,对城市发展贡献实实在在的正能量;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各项权益。
通过以上三个元素相互支持、互为补充、互相监督来落实18项功能,按城镇化规划的约束性引导使我国的城镇化走上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作者为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外籍院士,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原全国节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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