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三个倡导”系列解读之五 自由
倡导“自由”: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想旗帜
戴木才 彭隆辉
2013年04月18日09:07   来源:光明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倡导“自由”体现了现实价值目标和理想价值目标的有机统一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立足于现实价值目标的追求,又要以理想目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价值指向和前进方向,体现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有机统一,体现现实目标与理想目标的有机统一。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目标,与共产主义的价值理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间,是一个紧密联系、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旨归和价值指向,是人的本质的最高价值体现,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实目标所要追求的最高价值。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始终是我们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奋斗目标或最高纲领。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其根本动因和最终目标,就是为了促进和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和价值旨归,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目标——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旨归。工人阶级和所有劳动者通过自觉的奋斗,在消灭阶级、消灭剥削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平等民主、文明先进、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构筑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规定,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共产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应有价值指向和价值旨归。

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价值本质和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目标——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条件,为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服务。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逐步实现的长期过程,它贯穿并统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过程。我国已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追求的理想目标;而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的不成熟、不发达、不完善和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又决定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长期而又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和历史过程,决定了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实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想目标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因此,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既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大力倡导“自由”,追求“自由”,又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出发,做到倡导“自由”和追求“自由”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同生产关系变革相适应,既高度重视,又严肃对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发展,不断提升,有步骤有秩序地加以推进。

(作者单位:中宣部思想政治研究所、江西师范大学)

(责编:万鹏、朱书缘)

相关专题
· 十八大报告解读专题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