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首位,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篇立论,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压轴收笔,不仅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而且彰显了教师队伍建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征程中的基础性地位。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既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现实需要,也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对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转方式、促就业、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加强。 一、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拓展“双师型”教师实践场所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实施的是以学校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容易产生小而全、相对封闭、适应市场变化慢等弊端,开放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有赖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的形成,表现为校企双方以分工的形式完成各自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为职教教师提供专业实践的机会和条件,保证教学紧密联系工作现场和专业实践。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分期、分批选派教师到企业实习实践,使教师在实践中掌握技术要领,提升专业技能。从而有能胜任企业“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的能力,满足职业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发展目标。当前重点是,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通过访问工程师等形式,引导教师深入企业一线实践,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 二、创新培养培训模式,提高职教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名师带动,培养“双师型”教师。在校内选定师德水准、学历水平、智能结构、教学能力等方面较优秀的教师,通过传、帮、带,培养青年教师。学校利用假期举办专业教师技能校本培训,遴选优秀的教师担任培训教学工作,教师之间互相切磋教学方法和操作技能,共同提高教学能力。开展中外合作也是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的重要模式,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教育部与德国国际继续教育和发展协会共同实施的中德职教师资进修(P300)项目是中外合作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一个典型模式,实现了职业教育对外合作形式上由“输入型”向“输出型”转变,内容上由“被动接受型”向“主动获取型”转变,机制上由“供给导向型”向“需求导向型”转变。通过中外合作培训,扩大了职业院校教师的视野,对国外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有了感性的理解和认识,促进了教学理念和专业技能的提高。要依托行业企业和高校,重点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形成师范院校与综合性大学及行业企业共同培养、教师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举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 三、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扩大兼职教师比例 在国外,比如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学校中,外聘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是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的一条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职业院校学习借鉴。职业院校根据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招聘行业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并通过他们与专任教师的交流、沟通与影响,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地缩短职业院校与企业、理论知识与岗位操作的距离,加速“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要吸引社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鼓励支持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建立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合理分担兼职教师经费的机制。 四、加强基地建设,提升“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水平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对提高职教师资的整体素质,对职业院校教师的继续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00年,教育部颁布《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决定实施国家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工程。目前,我国已建成64家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100个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师资培训基地普遍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进行,让职教教师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提高职教师资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为建设高质量的职教师资队伍奠定了基础。 五、完善“双师型”教师的职务评聘办法,健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完善职教师资的考核、评价和晋升制度,从用人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利于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我们不能一方面用中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办法和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来评定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职称,一方面又倡导并要求职业院校教师具备“双师型”教师的资格和能力。教师职务评审办法具有很强的导向功能,要在教育规划纲要的引领下,通过改革“双师型”教师职务评审办法,促使专业教师积极主动地朝着“双师型”目标去努力。改革并完善“双师型”教师职务评审办法,使“双师型”教师的上岗要求、工作职责得以明确,“双师型”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作者单位:黑龙江职业学院)
(来源: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