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措施
交管部门认为对行人罚款还不现实——
“规劝”能否奏效?
“结合本市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对行人交通违法进行经济处罚还不现实,仍以教育规劝为主。不过,从4月初开展的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中,我们继续把治理行人交通违法作为了重点。”市交管局秩序处负责人介绍。
“行动中,我们首先会想方设法多投入警力,在重点路口设置文明交通宣教点,不以实施罚款为目的,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意在使交通违法人受教育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自觉端正态度,从而养成文明走路的良好习惯。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的内部考核力度同时加大,将路口直观秩序、路口行人守法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强化日常检查,将路面直观秩序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工作整体评价,以增强民警的严管责任心。”
该负责人表示,在自身严管、加大行人交通违法治理力度的基础上,市交管局还围绕行人违法多发问题,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其中包括向建设部门提出在重点繁华区域、人流密集的主干线增设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
采访中,说到治理行人交通违法,多名交警和辅警均无奈地表示:“罚款,几乎不可能。现在我们基本上是以教育纠正为主,即便这样,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痛痛快快地接受。我们天津人有看热闹的喜好,如果我拦住一个闯信号灯的行人去处罚,肯定会吸引不少围观者,甚至造成路口拥堵,容易引发安全隐患。除此之外,不少行人也心存侥幸心理,我就是不给你钱,你能把我怎么样?而这种死缠烂打的做法,也严重影响早晚高峰时段路口的管理。另外,同一时间交通违法者过多,交警不能一一纠正、处罚,也会成为不少违法当事人跟交警狡辩的借口。”
由此看来,实行罚款处罚难度确实很大,但以宣传教育代替依法处罚的治理方式能否遏制行人交通违法多发?采访中,针对上述问题,很多市民发表了观点。
“以教育为主?先不说效果会如何,这教育在哪儿呢?”驾龄13年的驾驶员刘先生说,“我天天开车外出,经常需要在路口左转弯,可一些繁华路口没有3个灯时根本过不去,为什么?即便一个行人挡在车前,你敢走吗?一堵就是一串,够严重吧!可尽管这样,我从没见过有警察过来教育行人的。”
记者日前在中环线佟楼路口采访时,确实看到路口有一名交警和4名辅警。然而,半小时内,面对百名以上行人交通违法,交警始终没有上前制止。辅警偶尔出言提醒,但效果甚微。“辅警的作用只是协助,没有执法权,与交警执法有本质的区别,他们的行为也代替不了交警。交警不作为,法律的执行无从谈起。”南开大学青年学者汪先生认为,“警告也好、罚款也罢,关键是落到实处。而且,警告的作用肯定不如罚款。”
“辅警的存在,只是对非机动车管点儿用,行人根本不理会,而且这点儿作用有时会带来负面效果。”每天骑车上下班的王先生说,“有辅警的路口,非机动车确实规矩多了,可没辅警的路口,反倒越来越乱了,很多人产生了‘没人管就随便过’的心理。”
“去年,快速路西北半环上,我曾亲眼看到过一起夏利车为了躲避跨护栏行人导致车翻人伤的恶性事故,司机流血昏迷,可那两个行人跟没事人一样扬长而去。”说到行人交通违法,机关干部苑先生气愤地质疑,“光靠说服教育就能管用?法不责众,那只是托词,很难服众。”
“严管严罚都不见得能根治行人交通违法,更何况说服教育!”采访中,名数市民认为针对目前行人交通违法多发的现状,因为怕麻烦而放弃处罚并非明智之举。
5探讨
采访中多位市民支持严管——
怎样才能终结陋习?
近期,“中国式过马路”再度成为热议话题,针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浙江、北京等地陆续选择了最直接的处罚方式——罚款,行人违法话题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有明确执法依据的处罚措施却因“法不责众”、“法难责众”,几乎从来没有落实过。怎样做才能遏制行人违法?记者也采访了多位市民。
“现在行人交通违法多发,是根深蒂固的问题,亟须的是威慑措施,起码应该是宣传教育和处罚两手抓,只有不断地‘杀一儆百’,人们的知法守法意识才能普遍提高。”一位七旬刘姓老人说:“前些年马路摊贩、马路餐桌随处可见,现在为什么少了?执法得从严啊。”
“严管是必须的。”耀华中学路老师认为,“现在机动车越来越多,交通拥堵到处发生,严管的思路是正确的,因为最终受益的是所有交通参与者,我们积极支持,可执行法律不应该有偏颇,也不能打折扣,不能因为嫌费事就不重视,既然都是交通参与者,法律面前就应该一视同仁,而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只有这样,并能长期坚持,交通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同时,多位市民认为,遏制行人违法应引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提高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至关重要,其中天桥、人行便道、地下通道、路口人行道及信号灯的建设完善工作应该进一步加快。( 作者:陈玉军 本版照片:吴迪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