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石峁古城是黄帝部族居邑》发表以后,引起学界不少人的关注。其中有对拙文提出批评者,如陈民镇先生。他认为我的论证是将新石器时代的考古遗存与古史传说轻易挂钩,说这种做法“是危险的”。他承认石峁古城的始建年代在龙山晚期,但却以同时代的襄汾陶寺古城与尧舜有关为由,提出尧舜以前的黄帝不会居住在石峁。按照《路史·发挥》“黄帝至禹,为世三十”的记载,他认为黄帝的年代距今约5000年,因此我有关石峁古城为黄帝部族居邑的说法是错误的。他还认为,石峁遗址所属的考古文化只是反映了北方草原文化的性质和游牧传统,与黄帝代表的华夏文明是不相称的,石峁古城可能是北方草原文明的人群对南方农耕文明的一种防御性建筑。
所谓不要将新石器时代的考古遗址与古史传说轻易挂钩,这话我也赞成。但这里的关键似乎并不在可否让考古学遗址与古史传说挂钩,而在于这样的挂钩是否准确与合理,或如作者所说,在于你这个钩挂得是否轻率与简易。实际上,当今考古界这类“挂钩”的做法早已屡见不鲜,如将登封王城岗说成是禹都阳城、将襄汾陶寺遗址说成是尧舜都邑等等。作者对此并未加以反对,却独反对“将黄帝文化落实到某种考古文化”,这是何道理!想必作者会说,其所主张的是“大多数学者”的意见,然而学术研究的是非优劣难道可以用“大多数”或“少数”作为评判标准么?
“大多数学者”所称说的不一定就是真理。如当今多数学者(包括作者)都说陶寺古城是尧的都邑,然而先秦古文献到底有哪一部明确指出尧都在今山西襄汾陶寺的呢?《史记》只是说“昔唐人都河东”,后人将唐人理解为陶唐氏,又将陶唐氏说成是的尧的“号”,于是变成了尧都在河东。殊不知顾颉刚早就指出:“在《左传》上,尧没有唐号,唐亦不言尧后”(见《古史辨》第一册),《鹖冠子》中甚至有“尧伐有唐”之语,《吕氏春秋·古乐》亦分陶唐氏与帝尧为二事,是尧与唐并不能混为一谈。他之后的徐旭生虽仍坚持帝尧陶唐氏的说法,却又对陶唐氏在河东(即晋南)的认识大加批驳,说陶唐氏旧地只是在今河北唐县、望都一带。事实上,《史记·货殖列传》早有“尧作于成阳”的记载,成阳在今山东菏泽地区,不知今学者为何置《史记》的记载于不顾。限于篇幅,我不能对这个问题展开论述,也不能对舜的居邑及夏文化的地域等问题展开论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从别的地方找到我有关论述的文章。这里只是想借此例子表明,不在“大多数”范围内的学术主张,不一定就是没有道理而应该被弃置不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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