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反腐制度仍需完善
胡鞍钢曾撰文指出,严格意义上说,几乎没有哪两个国家的廉政体系是完全相同的。一个国家的廉政体系必然是该国文化历史、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和腐败状况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事实证明,尽管中国的廉政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完善的空间,但是总的来说是行之有效的,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
有关专家也指出,从近些年来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表明,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
具体分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主要有四: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的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尚未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有的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有的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还有的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指出,近年来,在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上的确取得了一些值得肯定的成绩,但目前反腐形势依旧严峻,仍需加力。
首先,需要跨越式、大幅度的提高与进步,也就是更为根本的制度设计和改革创新。例如,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中管用的制度、条例及规范真正地落到实处。
其次,反腐倡廉工作要取得成效,不仅仅要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关键是看有关部门是否有决心。例如,在反腐的调查工作中势必会越挖越深,一旦牵涉到某些官员的个人利益,深挖的过程中就会遭到一定的阻碍,没有决心便会半途而废。
任建明则认为,当前的根本问题仍是权力过于集中。突破口就是加强监督,包括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这也是我们实现反腐倡廉根本转变的最重要环节。
同时,有专家建议,还需学习借鉴国外反腐成功经验。国外反腐成绩突出的国家,都曾经历过市场经济初期腐败频发高发期。相应地,其在上层建筑领域的政治管理思想、政治治理制度上进行了长时间的反复摸索,并为此付出了高昂成本,形成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理念。应当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比较中借鉴吸纳,在比较中发现剔除,取其精华,兼收并蓄,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成功经验,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记者 陈泽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