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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应该让诗性正义进入普通的生命思考
诗性正义是艺术方向和审美趣味,也是生活风格和生命品质,具有对现实的超越性,它带来一种蔓延于生活的美学性情,使正义遍布个人生命与日常生活。既然美好与丑恶两种基本生活力量不可避免地同时在生活中发生作用,诗性正义就应该推进到当下中国所有的文学事件和文学行为当中,因为文学必然地参与当下中国的日常生活进程,并成为人们普遍的精神经历。
当下中国文学描写宫斗、职斗、婚斗、家斗的作品比较流行,这些作品中包含了不少对日常生活权术和心机的描写。这样的写作有可能导致文学影响力的进一步下滑。文学有必要与正义结盟,形成诗性正义,以提升生活,并真正深入当下中国的历史与生命。
如果两种生活力量和风格的交锋无处不在,日常生活中又不断地纵容恶习,而文学对此毫无意识,那么美的精神在文学中就可能渐渐晦暗无色,正义感受也在利己主义生活习性的覆盖下匮乏衰落。其结果是文学常常无法逃脱一些阴暗意识的控制,可能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去追逐一些违背人类精神的情趣,可能专注于一些会麻醉或者瓦解人们的正义感,甚至毒化人们心神和灵魂的作品。
更深刻的问题在于,当下中国文学缺少对诗性正义的认识,也不愿去积极面对,并且采取了乐不思蜀的态度。广泛的利欲观念有可能吞噬当下中国文学的正义精神,利己主义、实用主义和享乐主义不断地遮盖着诗性正义呈现的可能,也遮盖着文学与正义、人性相连的品质,并破坏着现实的生活风格和文学风格。
文学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很是密切,而日常生活中本来就渗透着正义与邪恶的力量。其实顽劣习性暗暗地孕育着恶的意识,只不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没有多少察觉,但文学却有可能、有必要帮助人们察觉恶劣意识对生活和生命的损害。
更深刻、更广泛的正义遍布于日常生活和普通作品中,更严重、更激烈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冲突深藏于芸芸众生的生活感知和文学感受,不一定仅仅在历史转折、重大事件和司法程序中。所以,当下中国文学应该让诗性正义进入普通的生命思考,让正义的太阳在俗常生活和流行叙事中升起。只有把停留于政治行为和历史事件中的正义解放出来,推广到普通的生活形式与生活内容中,让文学的普遍趣味与正义的广泛表现结合成为一种生存精神,与正义相关的人性、自由、尊严等才可能从当下中国的生活和叙事中真正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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