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价“不高于GDP增幅”
就在大家沸沸扬扬猜测各地细则的可操作性时,3月26日,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抛”出了广州调控房价的目标——“不高于GDP增幅”。
他认为,广州房价调控目标是,房价增幅至少不应高于GDP(10%)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11%)。他透露,房价调控目标已有方案,但还未审定,审定后会及时公布,尽快实施。
“广州要调房价比任何城市面临的压力都更大。”陈如桂说,去年广州首次置业的接近70%,30%属于改善性住房购房,说明广州刚需大,对刚性需求不能简单调控;第二,广州房价处于“价格洼地”,去年一手楼均价1.4万元/平方米,比京沪深杭等都低,今年1、2月份,广州房价分别涨了10%和14%,目标定太低,意味着今后房价会降下去,压力很大;第三,在广州市的住房供应结构中,中心城区的一些高端住宅不断推出,量价都高,对全市均价拉升比较大,要调成比较低的涨幅不容易。新城区配套好,前景好,房地产价格正在提升,也给政府调控房价带来压力。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广州房价环比涨幅达到3.1%,与北京并列全国首位。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前两个月,广州全市十区楼市均价首度突破1.6万元/平方米,达到16298元/平方米。
对“20%个税”规定,陈如桂表示,这是“国五条”明确要求,“对二手房交易中打击投机性销售行为起到很好作用”。
此外,对于开征房产税,陈如桂说,开征房产税首先要考虑可操作性,广州还没有正式研究,但是在思考这个问题,也在调查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情况。税基怎么确定,税率多少合适,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是否能达到效果,都要研究。
陈如桂重申:第一、广州市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有关调控政策,认真落实新“国五条”措施和指标;第二、按计划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第三、广州市政府从今年开始要加大土地供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在政府行政调控的前提下,通过更多的市场经济手段,把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陈如桂还透露,广州今年5月将出台公租房保障制度试行办法,今后保障范围的收入标准将参考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来划定,并且每年动态调整,外来人员有望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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