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证政策的延续性
最近,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完善“干部离任交接新机制”受到媒体关注。自2010年以来,布尔津县就开始着手探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移交书机制。今年的《布尔津县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事项移交书》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移交书”要明明白白地交接债权债务,特别是要对未结算的债务债权进行详细列举,未列举的债务由交接者自行负责,有效保证了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后工作的延续性。
“我们现在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人为可控因素太多。我们必须逐步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不能因为人的变化而改变政策和规划。”邹农俭坦言,党和人民的事业具有延续性,具体职位的政务行为也具有延续性,而保障这种延续性,整个社会和政府都要依靠法律和制度来运行。布尔津县的做法无疑值得借鉴。
侯且岸建言,应该培育官员的政治理性,即对事物有历史的认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富有责任感,以及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旧政也能理出‘新颜’。为官一任,最主要的是造福百姓,创新是政绩,解决好遗留的民生问题同样是政绩。新官理旧政,是党员干部责任与担当的体现,把深得民心的事情做好,和开创新政绩同样有意义。”要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修正官员盲目上工程、上项目的短视政绩观,避免新的历史欠账产生。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央党校教授李俊伟说,“各地各部门领导要很好地继承和发扬前任留下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能随意城头变化大王旗;对于前任遗留下来的问题也不能回避,要勇于担当、勇于面对,要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只有解决好了旧政、旧帐问题,新的政策才会很快推行。”
(记者 龚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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