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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
应坚持的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推进内涵式改革。十八大提出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应该是我国新一轮机构改革必须坚持的价值导向和目标。首先机构改革不是简单地机构合并,而是政府部门的有机整合,是内涵式改革。强调政府部门组织形式、领导体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综合改革。其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是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第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机构改革核心是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政府要逐步退出对于经济领域的直接管理,大幅缩减行政审批权、价格管制权、资源控制权和对经济的干预权,政府重点做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及监督管理工作,为社会创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以制度和法律保障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机构改革中涉及的诸多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家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以保障稳步推进。要通过更为科学、更为合理、更为细致的制度设计,进行改革细节的完善,实现政府部门职能的有机整合。针对目前改革主要依靠政策推动而缺少规范性和稳定性的状况,可以探索通过立法的方式,依法明确政府的职责权限,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相关领域的管理权责、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政府职能部门和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的职责。
三是统筹推进与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凸显了行政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因此行政体制必须在各个层面、各个层级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必须与其他改革相互衔接,配套进行。以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等。向市场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向社会放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反映利益诉求、协调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向地方放权,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职权职责,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此外,根据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的有关精神,各地在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既要执行中央的统一部署,获得中央政府政策和体制的支持,又要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探索制定有利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改革方案,因地制宜的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明确部门和层级之间的权责关系,最大限度的消除政府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权责脱节、争权诿责所带来的弊端。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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