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维稳模式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或基层本身往往卷入与民众的矛盾从而使得维稳方式有失公允;另一方面,这一模式的形成也说明,在当前的政治体制下,地方或基层缺乏有效的民主渠道让民众进行正常的利益表达、博弈与维护。这也是当前僵化维稳模式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与维护渠道,民众才往往采用极端化的体制外的利益表达与维护方式。实际上,相比于正规的制度化渠道,体制外的利益表达更难以引导与控制。同时,这种民主参与渠道的缺乏也有悖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理念。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我们在强调代表民众利益的同时,更应注重民众的自主意愿表达与利益维护。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建立健全相关民主制度机制,把体制外的社会力量纳入体制之内,充分落实与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崇高理念,是大势所趋,也是政治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就此而言,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公民参与的制度规定;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如何将已有的民主制度切实落到实处,避免制度的虚置。必须认识到,在事关政治体制的改革方面,在事关民主制度的建设方面,地方或基层可以试点,也可以有所创新,但重大的整体性制度建设与改革非中央与高层设计与推动不可。地方或基层的民主制度机制建设如果始终存在很大问题,民众如果无法通过正规制度化的渠道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极端化的、大量个案性的利益表达与维护就会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疲于应付的地方或基层权力机构恐怕只能依靠这种 “三高一低”原有维稳模式来完成上级的硬性指令。
综合以上,不论是地方或基层本身由于对利益矛盾的不合理介入导致其无法保持中立,还是相关民主制度机制的亟待健全完善,原有维稳模式最终所反映和指向的是权力自身的治理能力与规范性问题: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特别是权力自身的民主化、权力实际奉行的发展模式、权力自身的角色与功能定位、权力能否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等等。换言之,权力治理如何既基于民主具有规范性,又能基于现实发展形势具有科学性与有效性。在这个意义上,原有维稳模式的存在反映了党和国家治理中一些根本性、深层次的难题。这些根本性、深层次的难题正是下一步改革应着力解决与重点突破的。这些深层次的难题如果在理念上分析不清、把握不到位,现实中得不到有效解决,要想打破原有维稳模式恐怕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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