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所引爆的抗议风潮一直绵延到2012年春总统选举前后,俄执政当局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一方面以平静态度宽容“普通人表达自己的看法”(普京语),一方面迅速提出下一步政治体制改革建议。随着总统选举的尘埃落定,抗议风潮也趋于平静。普京就任总统以后,一方面兑现诺言,积极实行政改,一方面也加强了对俄公共政治空间的整控。
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第一,修改政党法、简化政党注册手续。
梅德韦杰夫总统2012年4月4日签署新《政党法》。新法规定,组建政党必需的党员人数由4万名降到500名,仍规定政党必须在半数以上联邦主体建立地区分部,但取消了对地区分部最低人数的要求,改为由各党党章自主规定。还简化了政党提交党员人数信息以及财务报表的手续,从每年申报一次改为每3年申报一次。
新法生效激发了俄罗斯社会新的政治热情,短短几个月内数百个政党筹委会提出申请。截至2012年12月月底,包括新《政党法》出台前的 7个合法政党——统一俄罗斯党、俄联邦共产党、公正俄罗斯党、自由民主党、俄罗斯爱国者党、“亚博卢”联合民主党、全俄正义事业党,在司法部合法登记的政党达51个。
第二,建立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制度。
2012年4月25日俄国家杜马通过了直选州长的法律。5月 2日,梅德韦杰夫总统签署,6月 1日生效。法律规定,俄联邦主体最高行政长官在俄罗斯公民普遍、平等、直接、不记名投票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凡年满30岁的俄罗斯公民有权竞选州长,候选人既可由党派提名,也可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独立候选人竞选州长需征集到该州总人口 0.5%―2%的支持者签名,具体比例由各州自行决定。法律特别规定,总统有权与党派提名的候选人以及独立候选人进行磋商,地方上的候选人也需获得当地议会成员5%―10%的支持。地方行政长官任职后有腐败行为或涉及其他利益冲突,总统有权将其免职。地方行政长官违反联邦或地区法律,总统也有权将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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