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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深—度:收入倍增不等于平均翻番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路线图:收入倍增≠工资翻番

人民网记者  白天亮  鲍  丹

2013年03月05日08:2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迟福林委员:收入倍增要提低、扩中,尤其让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更快些,到2020年中等收入者比例提高到40%以上

贾康委员:转移支付体现再分配“抽肥补瘦”,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

1.中低收入能否倍增?

“提低”、“扩中”要转移支付,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

“收入倍增,不是贫富差距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是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下的倍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院长迟福林表示,尤其要盯住中低收入群体,通过“提低”“扩中”,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整体扩大。

新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提出,“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这是一个可喜的信号。

迟福林分析,目前我国中等收入人群只占23%左右,如果能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20年提高至40%以上,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将从3亿扩大到6亿人左右,这将奠定“橄榄型”社会基础,也意味着有更多的低收入群体会进入到中等收入的行列。

有人认为,收入倍增就是工资翻番,事实上居民收入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货币收入,也包括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

迟福林认为,从现实情况看,中低收入者之所以当期收入、财富水平偏低,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服务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实际税负水平比较重、财产权未得到有效保障等等。要实现收入倍增的目标,必须正视这些难题。 

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多予少取”成为共识。“多予,就是要做好转移支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委员强调,转移支付体现的是财政取之于民时侧重“抽肥”,用之于民时侧重“补瘦”的再分配,既有对欠发达地区的扶助和支持,也有对一部分低收入和困难人群的直接扶助与支持。

贾康建议,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支持,加大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等支出;还要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

“少取,是要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迟福林建议,实施大规模的国家减税计划。一方面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方式,减轻中等收入人群的税负;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减税,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更多人就业,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他表示,未来7年,尤其要有效控制财政收入过快增长,有效控制行政成本过快增加,使城乡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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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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