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白剑峰 潘俊强 王明峰
2013年02月20日08:5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宋 嵩制图 |
原题:“先看病后付费”不搞一刀切
先交押金再住院,出院之后再报销,这是我们熟知的惯例。19日,有媒体报道,“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将在我国全面推行,引起关注。
多地试点的“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到底推行得怎样?现在能全面推广吗?本报记者采访了卫生部有关负责人。
卫生部最新回应:从未要求“全面推行”
自2012年以来,山东、青海、河南等地推出“先看病,后付费”试点,深受百姓欢迎。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试点,基本是在县级医院,主要针对新农合病人。其做法是:参加新农合的患者住院可不交押金,待出院时只需交纳全部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报销部分由医院与新农合机构结算。
山东省无棣县居民杜福英就受益于这一政策。2012年10月,他因急性肺气肿发作到县人民医院就诊,没交一分钱押金就顺利住院做了手术,只在最后出院时结清了需要自己承担的2万多元费用,而报销前医药费则高达4.3万元。这对家境困难的他来说,可算帮了大忙。
不过,针对有媒体报道的“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将在我国全面推行,19日,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说,这一模式还在试点阶段,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
焦雅辉介绍,2009年9月,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卫生部2010年1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今年1月,卫生部发布的《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即时结报等便民服务。
下一页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