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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德印: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杜德印
2013年02月18日14:54   来源: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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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这四个方面的职权和三个加强的要求就是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提高立法质量。报告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这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从本市实际出发,建立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各层次统筹协调”的立法工作格局。这个格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加强组织协调。通过组织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做到既分清职责又密切协同,工作合作但不程序合一,发挥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高了地方立法质量。对于工作中存在的立法项目论证不够深入、法规修订不够及时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延伸工作环节,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探索开展了法规立项论证、立法后评估、法规预案研究等工作,逐步健全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有机结合的工作制度,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是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本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监督权力运行,对预算监督和司法工作的监督这两个重点进行了积极探索。对于预算监督提出了“一个目标、三个结合”的思路,并通过预算资金绩效审计,加强绩效监督。还专门成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充实了力量。2012年又针对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这说明,我们加强预算监督的路子是对的,也为我们更好地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对于司法工作的监督,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优势,作出了加强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支持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同时推进法院系统加强内部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机制建设,促进公正司法。这些探索,为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国家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配置的监督积累了有益经验。

  三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格局,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报告对提高基层人大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提出了要求。这些是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内容,是发挥人民代表制度优势的重要途径。在新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基层代表比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实现了“一升一降”,代表结构得到优化。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完善代表工作格局,明确代表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实现代表履职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密切衔接。市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提出并实行了《关于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机制。今后,要根据十八大报告的要求,不断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累新经验,创造新方法,使人民群众能够通过代表,及时便捷地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有序政治参与。

  四是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履职能力建设。报告对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的方向。市十三届人大换届在即,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将产生。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领导下,按照报告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政治任务,其关键是要把十八大精神真正吃透、弄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着眼于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权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有所作为,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作者: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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