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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群众路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殷星辰
2013年02月18日10:50   来源: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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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群众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受益者

  社会管理的宗旨与党的宗旨一样,就是“为人民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更好的服务,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让基层的群众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受益者。基层的群众覆盖面广、数量大,常常是社会管理的主要对象。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让这部分人获益。当前,我们首先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社会管理工作的优先位置,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其次,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第三,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作用,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第四,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降低药品价格。第五,加快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遏制投机投资性炒房行为,切实稳定房价。

  让特殊群众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受益者。这里,特殊群众是指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这些群众一般人数较少,但对社会稳定构成的威胁不可轻视。特殊群众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一直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难点所在。理念上,我们要始终不抛弃、不放弃,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引导观念转变、帮助自立自强等途径,破解特殊群众管理服务这道“难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行动上,要主动关注、关心和关怀特殊群众,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当作增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大事来抓。一方面,落实好特殊群众的土地、房屋、集体收益等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协调解决特殊群众的低保、医疗、居住、子女就学等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特殊群众重新犯罪的发生率和可能性。

(作者:北京市社科院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所所长)
 

(责编:赵晶、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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