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聚焦2013中央一号文件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对话河南农业大学农业政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冬平教授
2013年02月06日15:14   来源:河南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记者 王天定 摄

编者按:刚刚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河南作为全国第一农业大省,现代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那么,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体制,其关键何在?又如何落实?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不是要脱离现代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记者:刚刚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成为亮点。那么,在粮食生产“九连增”,农民增收“九连快”,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更大进展的时期,中央聚焦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有哪些现实新意和发展深意呢?

张冬平:在2007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对现代农业的定义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产业体系、现代经营要素。从现代农业建设的实践中,现代农民是关键,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体,而现代农业经营形式是核心,是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手段,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对农业科技的有效需求和建立产业体系的愿望具有显著的差异。

农村改革初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替代了自1962年开始实行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制度,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既坚持土地集体所有, 从根本上避免因为土地私有而导致农村出现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又赋予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实施,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状况,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发展,成为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城市和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开放,大批农业青壮年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给农业家庭经营体制造成巨大冲击,给农业的持续发展带来许多新的挑战。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快速变革,面对变化多端的市场,与之相适应的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显得明显不足,农业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日渐突出,农业面临挑战更加严峻;另一方面,因为户籍制度的约束,农业劳动力转移实质是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漂移,在农业和工业之间游走,农业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并没有使农业经营的家庭数量明显下降,农业经营规模几乎没有扩大,更多地是呈现农业家庭经营的兼业化、副业化、劳动力老龄化趋势,农业生产的劳动投入越来越少。我省每亩小麦生产投工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25个标准工日,减少到目前的3个标准工日。农民家庭经营的收入比重在农民家庭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农户对农业科技利用和对农业投资的缺乏利益驱动。同时,由于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主要是强调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对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重视不够,大部分地区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导致集体经济的统一服务功能弱化并逐渐丧失,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体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

(责编:张湘忆、赵晶)

相关专题
·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