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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

2013年02月04日08: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关于“三农”发展的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强调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明确“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是我们党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指导现代化建设的大思路、大战略,是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现代化滞后,经济社会体制中最突出的矛盾仍然是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明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最严重的制约仍然是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中央突出强调促进“四化同步”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着眼点就是夯实农业基础、补上农业现代化这个短板,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村发展这个重点难点。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健全“四化同步”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切实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要准确把握几个重大问题。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这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虽然粮食连年增产,但农产品供求仍然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况。这个重大判断,既是对过去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客观总结,也是对未来我国农产品长期供求趋势的科学把握。今后随着人口总量增加、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居民消费升级和农产品的工业及能源用途拓展,全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对质量安全的要求将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高风险和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的历史阶段,各种制约因素增多、持续稳定发展难度加大。综合看,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存在着不可低估的风险和隐患,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醒。

新时期发展农业生产,关键是要全面强化各项政策,营造有利环境条件,使务农种粮和重农抓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一要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继续推进农业机械化,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要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根据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情况,通过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运用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储备调节机制等措施,保持农产品市场价格稳步提高、并快于成本上升幅度,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同时对城乡低收入群众给予补助。三要不断增加农业补贴。要随着国家财力增长不断扩大农业补贴规模、完善补贴机制,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同时,要善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适时适度进出口保持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但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能力必须牢靠地建立在我们自己身上。

(二)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农业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已到了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历史时期。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必须“守住一条底线、抓住两个关键”。“守住一条底线”,就是要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抓住两个关键”,一是要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既要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要注重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二是要着力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要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一要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标准和水平。推动城市优质教育、卫生、文化资源向农村覆盖,提高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水平。继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制度并轨、水平标准统一。二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多措并举解决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难问题。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三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增强其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容纳能力,实现就地就近市民化。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对暂未落户的也要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四要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核心是要在尊重农民进城留乡自主权的前提下,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项权利是法律赋予农民的神圣权利,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根本体现,也是农民进退有据的重要保障,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四)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尽管这些年农民增收实现了“九连快”,但仍低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尽管近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收入差距仍处于历史高位。即使2020年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仍难以完全解决。今后一段时间,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为此,要从战略上研究采取综合措施。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向农民倾斜,促进农产品价格、农民工工资稳步提高,不断增加农业投入和对农民的补贴。要充分挖掘农业增收潜力,着力扩大非农就业增收空间,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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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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