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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绍福:国外如何建设廉洁政府
舒绍福
2013年01月24日14:37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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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是政府建设之本,是维系一切政府兴衰存亡的生命线。在现代行政管理活动中,廉洁性更是成为评价政府管理水平与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现代政府追求的所谓“善政”的基本要素之一。
  国外一些国家非常注重从防止利益冲突的角度,预防腐败,建设廉洁政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完善防止利益冲突的法律法规,确保廉洁政府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拿大政府制定了更为完善的防止利益冲突的法律法规,包括《加拿大公共服务的价值与伦理规范》、《公共服务雇用法规》、《公共服务工作人员的关系条例》等。事实上,加拿大政府早在1960年就出台了《政府官员行为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官员的道德行为,1973年加拿大联邦议会又通过了《利益冲突章程》。此后几经修改,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利益冲突法》。
  法国、英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家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利益冲突,以促进政府高效、节俭、清廉。法国、英国、日本等国的《公务员法》和新西兰的《公务员行为准则》,都对防止利益冲突做了明确规定。另外,法国的《关于政治生活财务透明度法令》、韩国的《公职人员道德法》等,也对防止利益冲突做了具体规定。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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