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论体系”的存在逻辑
“理论体系”的逻辑前提和基础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逻辑发展本质上就是指“理论体系”的存在逻辑,这种“理论体系”的存在逻辑是什么呢?我认为其是沿着“属性--制度--本质”的逻辑次序演化和深化。
首先,“理论体系”存在逻辑的属性阶段。所谓属性,主要是指“事物所具有的性质、特点”。[9](p1173)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往往是从事物的表面属性和外在功能开始,然后再逐步深化到事物的本质,而且这种对事物的认识,且是与它事物进行比较研究的结果。中国自近代以来的百年时间里,国家和人民处于屈辱的地位,志士仁人殚精竭虑地思考“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该问题的本质就是实现两大任务:一是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二是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第一个任务通过“第一次相结合”,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顺利解决了;第二个任务本质上是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可以说是西方文明贡献给世界文明的一大创举,现代化顺应了历史发展本质和潮流,现代化具有某种社会发展模式的共性。但是这种现代化不是仅仅西方化,西方现代化仅仅是现代化的特殊性,现代化需要结合各国具体实际情况来“化”。故而,第二个任务需要通过“第二次相结合”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来完成,为此产生了“理论体系”,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但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首先是从注重社会主义制度属性和外在功能开始的,特别是学习借鉴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所以,“理论体系”存在逻辑的属性在这里主要指特点和外在功能,侧重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外在功能,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经济上而言,强调生产力标准的重要性。我们以往建设社会主义,往往强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对立,实行单一化思维和教条主义的态度,没有区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故而一定程度上造成一般性和特殊性关系的混乱。为此,我们通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等实践,我们恢复了正确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中国实际,我们认为中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且这个阶段的历史时期是相当长的,该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故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依然是我们的重心和根本任务,为社会主义发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必要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实践逻辑从“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逐步深化,深刻抓住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属性和特点,抛弃了单纯的社会制度性质对立观念,从而大胆地充分地利用了一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文明成果,如市场经济等,也就必然导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
第二、从政治上而言,强调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是人类社会解放的主体力量,且只有无产阶级才有这个资格、能力、动力,无产阶级只有在全人类解放之后自身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这是历史赋予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详尽地论述这一观点。同时,由于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所造成的落后状况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故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历程之中,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际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属性,而且是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这种主导地位可以具体体现以下方面:在政治方面,我们的政党制度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主体,国家政体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为国家权力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在经济方面,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运行的主体;在意识形态方面,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弘扬主旋律和发挥多样性相统一。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是正确的,也是紧紧抓住了事物的特征和本质。
第三、从思想文化上而言,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及理论创新和矛盾系统思维的重要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把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亦作为党的思想路线内容,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本质上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所以,党的思想路线内在地要求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在这种理论创新过程必须具有矛盾系统思维。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来说,这是我们马克思主义主义的本质所要求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形态》中说:“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 [6](p19)这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必然需要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来促进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的发展。我们批判了传统社会主义观念、苏联式社会主义观念以及各种西方流行的社会主义观念等,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倡导了改革开放,从而使得我们的思维从各种旧观念旧理论旧教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在理论创新来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本质上必然推动理论创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创新成果,十七大报告把这些理论成果概括为“理论体系”,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括“三位一体”,即道路、体系和制度相统一;在矛盾系统思维来说,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本质,我们不可强调对立或统一一方,而应该认识到对立与统一两方是有机统一的,共同构成矛盾系统,所以,矛盾系统思维也就成了我们的基本思维方法。这种矛盾系统思维表现在对各种关系的辩证把握,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效率与公平、共创与共享、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与四项基本原则等等,这些基本矛盾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反映,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反映,故而,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基本矛盾关系极为重要。十七大报告中讲的“十个结合”, [10](p11)体现的就是矛盾系统思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及理论创新和矛盾系统思维三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密不可分。
其次,“理论体系”存在逻辑的制度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发展从属性阶段跃升为制度阶段。所谓制度阶段是指“理论体系”的逻辑发展下,把对社会主义的属性联系在一起,形成稳定而反应社会主义本质和中国实际的制度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说:“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最重要的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1] 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抽象的和笼统的,而是具体的,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具体而言,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组成。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政治领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而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在经济领域,我国实行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同时,为有效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我国还不断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文化领域,我们党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根据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律,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战略思想。形成了“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齐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11]在社会领域,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着力于民生问题的解决;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为这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在党的建设领域,根据新形势下党所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党员队伍组成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及来自外部的风险前所未有的情况下,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概念的提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今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12]它实质上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最后,“理论体系”存在逻辑的本质阶段。“理论体系”的存在逻辑从属性阶段到制度阶段的演化,必然进一步深化到本质阶段,这即是我们党对“三大规律”的把握和认识达到了新境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必然反映。“理论体系”的本质阶段实质上是其逻辑立场的体现,或者是价值诉求和伦理关怀的标的。我们讲“理论体系”的逻辑立场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或是“人的解放”,那么,“理论体系”的本质实际上也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或“人的解放”。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13](p294)。“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14](p633)列宁也说社会主义生产“就是如何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 [15](p571)邓小平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对社会主义本质做出了新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也说:“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 [16](p179)十六大以后,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坚持人的全面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民众,特别是十七报告中明确指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其实,以人为本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或“人的解放”精神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并用中国语言中国风格来表述的,它不仅仅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理论体系”的本质和核心,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核心。“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十七大报告明确地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之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17](p12)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因该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这种“以人为本”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应始终把“人”而不是“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把以人为本正确地理解为“以满足人的整体性需求为本”;把以人为本具体化为“以人的劳动为本”,而反对以资本为本;坚持人的尺度,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变成按照人的正确的价值取向重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过程等。 [18]
总之,“理论体系”的存在逻辑是沿着“属性--制度--本质”逐步演化的,但是,“属性”、“制度”和“本质”并非完全是线性的,而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只不过因发展阶段的条件不同而呈现出不同阶段性特征,我们不可单一而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