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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等重要领域改革破题
2013年01月14日14:16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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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题政府转型与改革

  十八大报告对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重要要求。从现实看,改革红利的释放关键取决于政府转型与改革能否有实质性突破。尤其重要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倾向,在经济生活领域坚持市场主导下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而不是政府主导下有限发挥市场的作用;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需要改变“大政府、小社会”局面,建立有活力的“大社会”,逐步走向社会公共治理。

  第一,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倾向,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我国经济起飞阶段,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把社会资源有效集中在投资建设上,在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问题在于,这种经济增长方式以追求GDP增长速度为首要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重要途径、以土地批租和上重化工业项目为突出特点、以资源配置的行政控制和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在带来投资增长过快、投资-消费失衡、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等问题的同时,还造成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的缺位。这就需要:

  改变政府理念。是以公共服务为中心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改变政府理念的首要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的条件下,经济建设的主体是企业、是社会,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企业、社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供重要保障。长期把“经济建设为中心”绝对化、片面化,以及由此形成的以追求速度为突出特点的“增长主义”政府倾向,到了需要真正改变的时候了。

  推进结构性改革。实践证明,把以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倾向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才能实现财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干部选拔机制改革以及其他政治体制改革的破题。例如:只有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才能强化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只有改变地方政府的“增长主义”倾向,才能建立起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改变政府自身利益倾向。与“增长主义”政府倾向直接相联系的问题是现存的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方利益等政府自身利益。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如果不解决“增长主义”政府倾向,要使各级政府坚守公共利益代表者的定位,使其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是比较困难的。

  第二,以“放权、分权、限权”为重点优化行政权力结构。这些年我们一再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为什么成效不大?一个关键问题在于行政权力结构没有破题。如发展和改革部门,既负责国家宏观政策的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职责,又具体负责重大项目的审批和价格的监管。在现实背景下,事实上不能不把很大精力放在具体项目的审批上,职能转变很困难。权力结构不调整,职能转变就难以到位。怎么调?十八大强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前提是“三权”制约。我把行政权力结构调整概括为六个字:“放权、分权、限权”。

  以增强市场和社会活力为目标实现政府放权。政府要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在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激发社会活力的基础上创新社会管理,由此实质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权力有效制约和协调为目标实现政府分权。在改变经济总量导向的中央地方关系、建立中央地方公共职责分工体制的同时,通过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协调,建立行政范围内的分权体制。

  以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实现政府限权。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有效约束政府自身利益。

  第三,尽快形成行政体制改革的行动计划。

  通过2~3年左右的时间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垄断行业改革、资源要素价格改革的新突破,推动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

  与加快社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通过3~5年的努力,把部分政府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突破。

  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目标相结合。未来2~3年左右,以营业税转增值税改革为起点,初步形成公共服务导向的中央地方财税关系,再通过几年的努力,建立规范的中央地方公共服务分工体制。

  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相结合。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财政预算公开、官员财产公开、司法公开,并以行政范围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为重点深化大部门制改革。(迟福林)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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