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吏十规:
今儿辈初登仕途,束装就道签发河南、山东为民父母矣。而家贫亲老,难言养志,实有毛义捧檄之欢。但吾七二衰年,不任驰驱,恒懼一世一经至汝兄弟,得以两县知用,此皆祖宗积德之余庆也;喜忧交集,顿兼之矣。喜者,喜汝兄弟得以成立;忧者,忧其造福少而造祸多也。然汝兄弟自幼至长,熟闻祖父遗训,必能借此造福,保养元气,则寒门百世可延矣。戒之慎之!今吾亲书《作吏十规》以示之,防微杜渐之苦心也云耳:
一为民父母,不能培养元气以遗子孙,最可耻;
一依托权门,一旦失势,以至十目十手之指视,最可耻;
一地方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最可耻;
一宦游无窘于难,天道好还,此往彼来,最可耻;
一地方善政不能举,逢迎上官则恐后,最可耻;
一眼前百姓即儿孙,而任情敲扑,最可耻;
一小民无知误陷法纲而问官不察,棰楚之下何求不得?最可耻;
一为民父母者,第一戒贪,贪则心昧,而书役藉此挟制午文,其祸可堪言哉?最可耻;
一天下事,诚与伪二者而已,诚则无不明,而伪则立败,最可耻;
一作官须知进退,若老马恋栈,阿时殃民,必至身败名裂,辱及君亲,最可耻也。
光绪二十四年 父书
以上资料皆见《南通范氏诗文世家》(见前)
先高祖范如松以七十二高龄,所书予先叔曾祖范钟、范铠之“作吏十规”,可谓申申其詈、谔谔其情,夹不得半点呵护溺爱之态,正可谓天地正气充盈其间。范如松书此不久病殁,留下这可谓唯一的可传诸万世的遗产。
高祖范如松既殁,时吴汝纶(挚甫)先生(即后之京师大学堂首任总教习)为文,张謇手书,扬州天下第一刻手韩朝翰刻石为碑。此碑于文化大革命中失踪,前数年于南通乡村农家之猪圈发现,以为围墙之用。我乃商之于此农民,他对碑上所刻内容不甚了了,是文革中他父亲从废墟中捡回,尚坚硬,以为饲猪之圈石。呜呼,文采风流扫地以尽,此碑石之命运令人感慨万千。
其实古今清官、贪官势同冰炭,他们的本质区别在于“诚”与“伪”,观古人为官足为后世之鉴者,在我高祖范如松示儿《做吏十规》之中宛然在目,那便是:廉洁、公正、诚实、勤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