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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启示
诸多网络乱象,归根结底在于缺乏网络规则法度,缺乏法律授权下的强力监管。综观世界各国,那些网络空间由乱而治、治理由宽而严,能够在监管中寻求到自由与管控相平衡的国家,无不是在监管上下了大功夫,其经验与做法对正处于不断摸索与完善阶段的我国网络监管不无启示。
一是网络管理必须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网络管理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事关国家核心利益,必须从战略层面加以谋划。奥巴马担任总统不久就成立了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全国通讯与网络安全控制联合协调中心,提交国会的一部法案甚至授权总统可以宣布“信息空间的紧急状态”。2012年7月,法国参议院公布伯克勒报告,将网络安全称为“世界的重大挑战,国家的优先问题”。凡此种种,都是从国家最高层面维护网络安全的战略考量。只有从战略层面着手,才能立足于全局,立足于高端,以国家力量管好网络。
二是依法管理才具有权威性。互联网领域早已是各国立法的重点,相比之下,中国互联网的立法亟待补课。不论是在网络立法特别是高等级的立法方面还是执法力度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当然,互联网立法与其他立法一样,本意并不在于“限权”、“管控”,而在于引导公众更有序、更规范、更合法地享有自由权益,从而避免误伤、防患于未然。因此,从长远计,为彰显并激活互联网的正能量,网络应当成为“法治中国”的表率。
三是多法并举、多管齐下,综合监管才会更有效。综合各国经验来看,互联网管理要取得成效,就必须从政府监管到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各方联手,齐抓共管,才管得住,管得好。目前,我国的网络管理不仅法律相对滞后、政府严重缺位,社会监督也很薄弱,行业自律差得更远,技术手段也赶不上西方国家。面对日益庞大的网络群体和纷繁复杂的网络声音,管好用好网络,减少和杜绝网络不法行为,急需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形成立法部门、政府、行业和民众等协调合作、相互补充的监管机制。
四是突出重点,收放适度,力求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网络需要开放,又必须管住。网络世界无所不有,什么都管,不现实也没必要,管理策略应该是抓重点,抓要害,特别是对那些危害国家核心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危害民族团结、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经济秩序、危害他人利益的内容,一定要铁腕整治,决不手软。在严管的同时,该放的也要放,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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