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和机制应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具有系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的特征,对事物发展往往起着重要作用。我认为,这方面当前有以下两个问题值得关注:第一,预防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问题。一是要把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做实,扩大机构覆盖面。2007年,我国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协调全国的预防腐败工作。但全国目前只有21个省(区、市)、12个省辖市(地)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应抓紧扩大机构覆盖面,同时还要整合现有资源和力量,建立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把机构职能做实,真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二是建立预防腐败的咨询研究机构,加强预防腐败理论和对策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第二,专门监督机构的管理体制问题。监督机构的生命在于独立性,没有独立性,也就没有客观、公正。为了扭转目前利益纠葛多,监督难的困境,一是开展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的试点,成熟后推广。二是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模式,实行类似审计署、财政部派驻专员办的模式。三是巡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改变目前分级设置的模式。四是审计部门的管理体制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尝试由目前隶属政府改为隶属人大,在人大成立实体性的审计委员会。
工作方法上要突出重点一抓到底。在资源、能力、时间一定的条件下,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预防腐败工作也是如此。不能漫无边际撒大网,而应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矛盾突出问题下大气力抓,一抓到底,抓深抓透。当前的重点,一是腐败问题高发的领域。主要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二是从职务岗位看,掌握上述资源决策权、支配权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三是不仅要关注大要案,还要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上述问题,从搞清问题到预防问题发生的制度设计,以至制度的执行,要上下联动,基层试点创新,中央顶层设计,一个一个堡垒攻坚,不断扩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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