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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玮:反腐倡廉要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2013年01月07日14:33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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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对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了新的调整,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更重要的位置,强调在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这“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判断,表明当前腐败和反腐败正在相持,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攻坚阶段。随着经济的增长,生活条件的改善,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特别是近来网络上掀起的反腐“狂欢”表明,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压力正在逐步增大,面临的新课题与新挑战正在不断增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
  反腐倡廉建设主要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
  腐败成为众矢之的,但反腐难度超乎想象。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深化各项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腐败易发多发高发,经济社会建设项目潜藏着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腐败风险较高,是反腐败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重大政策改革、突发公共事件等给社会稳定和党群关系带来巨大挑战乃至负面影响,这些都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课题。应当说,腐败是个老问题,但已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一老问题仍呈现出较强的弥散性,部分区域、部分行业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甚至给人以“越反越多”的错觉。腐败问题不断变种升级,上演着“老酒换新瓶”的把戏,腐败形式越来越智能化,行事手段越来越隐蔽,牵涉范围越来越广泛,这大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从“一把手”腐败到跨部门、跨地区的集团式、联合式腐败,从寻租性腐败到垄断性腐败,从用人腐败到司法腐败,从经济腐败到人情腐败,从官场移民、“裸官”到“官二代”……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一些腐败现象总会变幻出不同招式,可谓“日新月异”,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由此使人们对腐败的辨识与侦查难度与日俱增。
  制度成为建设之重,但执行效应一时难显。一是制度不健全、制度剩余与制度短缺矛盾尖锐。制度建设应以质量为本,然而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尽管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却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度上的缺漏,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与此同时,在一些领域,制定了一大堆制度规范,但遭遇着“制度使不上”、“制度不管用”等尴尬,甚至出现了“腐败制度化”的现象:即一些腐败分子打着“依政策、制度办事”的旗号,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正名,事先将其利益设计在相关的政策、制度中。二是重制定、轻执行,制度执行力弱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法难于立法。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执行力弱化,究其原因,一方面,来自制度设计上的弊端,“制度不好使”,如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的刚性措施;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性、互补性较差,存在制度执行的结构性阻碍;问责制落实不到位,有责不顾不问、问责不全不严,制度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另一方面,则源于官员官僚习性及对制度的藐视、麻痹,有些官员自封“山大王”,心无王法,目无纲纪,“有制度不用”,“制度歪着用”。制度生命力来源于执行,执行不好甚至不予执行,制度必将枯萎,因而完善制度体系、树立制度威信、狠抓制度落实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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